骂金溥聪“法院认证男妓” 冯光远二审判赔50万与脸书道歉一日
陈欣怡 2018-04-10 17:59
作家冯光远自2012年起在陆续在脸书、部落格及报纸撰文,指出前驻美代表金溥聪与马英
九有“特殊性关系”,更以“男妓”、“法院认证的男妓”、“混蛋”、“烂咖”及“下
流胚”等不堪字眼辱骂金溥聪,遭金溥聪提告求偿100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今(10)日高
等法院二审判冯光远应赔50万,并且须在脸书刊登道歉启事一日。
一审判决认为,冯光远的谩骂已经造成金溥聪名誉受损、精神痛苦,审酌损害程度及双方
社经地位, 判决冯光远赔偿15万元,但并无要求冯光远登报道歉,一审认为若干登启事
,会让原先不知道这件纠纷或已淡忘的民众知悉这件事,但二审认为有必要在脸书刊登道
歉,并改判冯光远赔偿50万,仍可上诉。
高院更一审则认为,冯光远使用“男妓”、“法院认证的男妓”、“混蛋”、“烂咖”及
“下流胚”等不堪字眼辱骂,有损金溥聪的社会评价和名誉,日前判冯光远须赔偿金50万
元,无须登报道歉,还可再上诉。
http://www.storm.mg/article/422656
要用司法讨回公道真是一个冗长的过程
这么好判竟然还要更一审
我想问一下判决的时间顺序是一审→更一审→二审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