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为小公司职员
公司都给我3个月试用期
我知道这其实违反劳基法
但为了保有工作,也只好答应
既然小职员都有3个月的试用期
总统这么重要的职务
何不修宪将总统任期改为3个月
我相信这样总统就会用心做
既然3个月就要重新选总统
当总统的权力就不会那么大
朝野政治恶斗必定减少不少的幅度
蓝绿和解有望
台湾应该会更好
大家觉得如何呢?
为了台湾好
花钱办投票,这种小成本,就不要太在意
经过扁,马,蔡之后
我真的觉得3人都做得不是很理想
大家习惯3个月就选一次总统之后
就发现选总统只是每3个月的例行公事
根本没有任何激情可言
因为当总统不会有很大的利益与权力
整体竞选过程将会十分平淡而理性,不太可能吵架
朝野政党,侯选人与人民可以很理智的选举
反而更可能会选出一个适合的人当总统
就算真的选出一个很烂的人当总统
也可以3个月后就把他换掉
任期短可以防弊和滥权
更不必担心贪污的问题
总统的权力极小化
可以解决很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