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完春节,立法院新会期即将开议,《财团法人法》草案已列优先法案。表面上,民进党
政府说得好听,称这是为了完备财团法人监督管理的“法制化”;实质上,这将是蔡政府
继“追讨党产”之后,又一假藉“追讨公产”之名向民间团体抢钱卡位的暴行。一旦法案
通过,许多法人团体将遭到政府滥权洗劫之灾。
我国有十万个财团法人,却一直缺乏专法规范;因此,近年国内要求制定《财团法人法》
的呼声不断。然而,蔡政府制订的《财团法人法》草案却别有用心,在其中埋设了几项条
文,意图以其处理国民党党产的一贯手法,对曾经接受过政府捐助的财团法人采取追讨、
改组、或收回管理的强迫行动。如此一来,一些原本运作正常的财团法人,势必陷入经营
权易手的争端,或因被迫整顿而无法维持既有功能。也因此,任内曾推动《财团法人法》
立法的前行政院长陈冲忧心忡忡,认为蔡政府这项草案既不符体制又违宪,有滥权剥夺人
民财产之虞。
对此,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的解释避重就轻。他说,制订此法是为了避免有心人士利用财
团法人洗钱,民进党将搭配《洗钱防制法》,形成洗钱防制的配套法案,外界不必过度联
想。这种说法,不免掩耳盗铃。原因是,《财团法人法》难以承载的,正是蔡英文赋予过
多的政治任务,而非外界的政治联想。《洗钱防制法》需要搭配的,是对财团法人财务与
金流透明的规范,而不是对财团法人资产的掠夺与职位的强占。
在“追讨公产”的目标下,《财团法人法》草案除追溯过去接收日产捐助成立的财团法人
均须回复政府掌控、纳为国有外,只要过去曾有公部门捐助廿%以上的民间财团法人,蔡
政府皆可溯及既往加强监督,并依比率遴派董事。对于过去政府曾捐助五十%以上、后由
民间持续捐助而转为民间财团法人者,政府也都将依比率遴派官方董事。甚至,有的在“
补足差额”后,须回复为政府法人,则如同另一种形式的没入充公。
目前在立法院待审的《财团法人法》草案,就是蔡英文在二○一六年底召开有违宪争议的
“执政决策协调会议”时裁示制订的。当时,蔡英文不仅要求行政院各部会一个月内清查
所属财团法人,并指出积极追讨公产、制订《财团法人法》、规画整并退场、避免酬庸等
四大方向。在那个会议上,只听说蔡英文急急如律令“追讨公产”,并未闻她关切过什么
“洗钱防制”。
事实上,《财团法人法》的研拟,已历扁、马、蔡三朝。马政府时代曾二度推动立法未成
:二○一○年立委不续审,二○一六年则因改朝换代蔡政府撤案。但二○一七年四月蔡政
府重拟新案再送进立法院时,外界却发现,蔡政府增添了几项条文,完全以蔡英文指示“
追讨公产”为目标,也使这项立法的旨趣大受扭曲。简言之,马政府和蔡政府推动《财团
法人法》,都有防止酬庸、禁止利益冲突、要求财务透明等目标;但最大的不同是,蔡英
文与民进党“染指”财团法人的意图昭然若揭。
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去年即曾直接点名,由国家捐助成立的“蒋经国基金会”,政府已经
对其没有影响力;“中技社”民间董监事席次也比政府还多,政府没有办法掌握,未来都
要积极处理。其他如邮政协会、电信协会等,也都将是《财团法人法》规范的对象。只要
看蔡政府追讨党产、处理妇联会、没收水利会的粗暴态度和蛮横手段,各类财团法人未来
将遭到民进党践踏和夺取,则是可以预见的命运。
对民进党而言,再多的官职也不够分;因此,把矛头转向半公半民的财团法人是最简便的
途径。然而,抢位子容易,但他们拿得出治理的本事吗?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2990576
马政府时期立意良善的法案 到了菜渣手上都会变质得极为不堪
才第一任吃像就如此难看 给牠们连任了还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