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个例子,因为很多人不熟标案
1. 服务起动
得标厂商应于本局同意“教育训练实施计画书”后,10个日历天内启动服务,惟不得逾决
标日起55个日历天。
这是标准的标案需求,也就是说,当一个标案决标后,得标厂商会提出一份计划书,载明
针对标案的内容怎么执行,人力等等的
然后单位同意后,就会让厂商开始执行这个专案,并依标案内容追踪及付款之类的
也就是说这个案子被卡住的地方应该就在计划书是否被双方同意
比如招商,比如配置,比如节目内容观传局或某些人不同意,或是厂商算下来赔太多,想
再讨论内容
所以,要有标案内容才能更了解
※ 引述《goetze (异教神)》之铭言:
: 我来用我遇过的例子来假设一下为什么厂商不签约:
: 之前的公司曾经标到一个案子(民间工程)
: 算标时发现有一个项目有不少利润
: 可以将其它不平衡的项目销减不少
: 总体算起来还是有赚
: 所以就投标
: 也真的标到了
: 想不到要签约时业主说我们藏利润的项目要拿掉
: 因为要给朋友作
: 我们上面的都傻了
: 但最后是硬著头皮签了
: 作完,惨亏了三(单位自己猜)
: 这次听到北市府嚷着要减项
: 我想可能也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