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加班费 跟 补休的差别

楼主: kim (@@@@@@@)   2018-01-14 12:01:35
※ 引述《alotofjeff ( )》之铭言:
: 加班分两种.
: 1. 平日加班
: 2. 假日加班
: 我想大部分的人应该都是领月薪,领时薪的就不讨论了,这两种没有差别.
: 公司计算时薪时也有两种方式
: A. 薪水/当月日数(假日给薪)
: 月薪为35200, 一个月有30天, 日薪就是1173, 一天上班8小时, 时薪,约是150元
: B. 薪水/当月正常上班日数(假日不给薪)
: 月薪35200, 一个月22天上班日,日薪为1600. 一天上班8小时, 时薪是200元.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 平日加班 最多4小时, 前两小时 1.33, 后两小时1.66. 再超过违法.
: 以A的状况来说, 1.33就是200元, 1,66就是250元, 加满一天是900元, 两天1800元
: 以B的状况来说,1.33就是266元, 1.66就是332, 加满一天就是1196元, 两天8小时
: 则可以拿到2392元.
: 2. 假日加班 加班一天8小时, 两倍.
: 以A的状况来说, 加班日给两倍薪水, 因此多得到1173元. (没上班有1倍, 上班有2倍)
: 以B的状况来说, 加班日给两倍薪水, 因此多得到3200元. (没上班是0倍, 上班是2倍)
: 如果是2A状况, 补休跟拿加班费是平等的, 因为常日工作一天也值1173. 劳工其实
: 没有因为加班而取得"额外"的报酬, 这种情况下除非很缺钱才会愿意加班.
: 如果是1A,1B或2B状况, 补休跟拿钱则不平等, 补休一天可照常领的一天工资, 比
: 加班费来得少许多, 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被企业主要求选择补休, 是非常吃亏的.
: 三、国定假日及特别休假加班费:
: 劳动基准法第39条规定:雇主经征得劳工同意于休假日(国定假日或特别休假)工作者,
: 工资应加倍发给。所称加倍发给,系指假日当日工资照给外,再加发1日工资。
: 这是去年一例一休修法前的版本. 就是2A的状况.
: 然后一例一休为了改善上述2A的状况, 把假日也改成"额外的"1.33跟1.66,
: 变成与平日加班同价值.
: 三、休息日加班费:
: 劳动基准法第24条第2项、第3项:雇主使劳工于第36条所定休息日工作时,应依法给付加
: 班费,其标准为:
: (1) 工作时间在2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再加给1又1/3以上。
: (2) 工作2小时后再继续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再加给1又2/3以上。
: (3) 休息日之工作时间及工资之计算,4小时以内者,以4小时计;逾4小时至8小时以内者
: ,以8小时计;逾8小时至12小时以内者,以12小时计。
: (4) 依劳动基准法第36条第3项,雇主使劳工于休息日工作之时间,计入第32条第2项所定
: 延长工作时间总数(即必须计入一个月46小时内)。但因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雇主使
: 劳工于休息日工作之必要者,其工作时数不受第32条第2项规定之限制。
: 这次修法并没有影响到假日的 1.33与1.66, 维持过去修正2A劳工吃亏的状况, 这是好事.
: 但是很遗憾的, 加班时数与补休明订为1:1交换, 如果1A,1B跟2B的状况加班"被换成"补休,
: 可以大幅减少企业要求员工加班所造成的支出. 这对劳工是相当遗憾的事.
其实,这次修法架构,最糟糕的地方,
不一定都是数字怎么变化,
而是将一堆加班时数变化后,
加入劳资【可协商】的元素。
谁都知道【可协商】就是劳方被压着打。
我们看看前几周一个法官的判决,
他说【绝不会有人自愿加班22天】,
这才是正常人的思维吧?
我觉得,从这个劳基法事件来看啦~~
你会看到两股势力在拉扯,
一股是以为资方会很自律的民进党,
一股是以劳权极大化为目的来抗争的劳团和时代力量。
这两股分别代表最极端的两个想法,
然后呢?那为什么其他劳工没有站出来说话呢?
其实我觉得去年的一例一休很好啊!
以我自己为例,因为公司不想发假日加班费,
所以要求我们假日出勤一律报补休;
但是,年底这些补休没有休完的,
全都变成【未休假薪资】发给我们了,
我这个月领到薪水,
就多领2017年这一包6天没休完的假。
所以对我这种,争取权益不会最极端的劳工而言,
我的想法就是,要不你就给我假、要不就给我钱,
而且我也不会多A公司的什么,
但是请不要假没休完,就给我销掉了。
那为什么没有像我这样的中间劳工,
出来大量的发声呢?因为两大原因:
1.参与社会运动和公众议题的成本太高。
2.媒体舆论喜欢展现最极端的一面。
所以呢?两党都不知道中间者的心声,
在每一个议题上,
永远只会在两种极端之中飘摇,
然后在每一次四年的选举中,
看着平时沉默的声音给他们用力补刀,
但是他们永远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挨刀
这也是我们社会的悲哀啦~
永远靠着极端的拉扯在发展。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14 12:04:00
其实就是加班1.33跟1.66年底结清!其他少废话!真的劳工是加班可以,给我钱!
作者: oneface (savant)   2018-01-14 12:05:00
未休假薪资的乘数是多少?1、1.33、1.66、2.33、2.66?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14 12:07:00
平日加班1.33 ,休日加班1.66、假日不淮加班,不淮放宽7休一,不淮劳资协商特休至少休2/3,可跨年3个月,超过换钱不能跟外商比至少要贴近!民进党真的很恶心
作者: oneface (savant)   2018-01-14 12:11:00
补休只能换1:1对劳工来说就是亏了,原来多的那些加班费都被黑走了补休换钱法制化当然好,但是如果是1:1,那完全图利资方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14 12:14:00
让资方的人力成本降.33跟.66是他妈的收多少政治献金?
作者: redlance (红~)   2018-01-14 12:25:00
你状况跟我相同,我也相当同意你的说法
作者: audy (audy)   2018-01-14 12:25:00
补休以换回原来的加班费,没修到公司还是要付你原来的加班费
作者: megaboost (误人子弟)   2018-01-14 12:26:00
蔡英文:你可以去跟老板讲啊 绿教徒:你可以辞职阿问题就出在,补修真的可以自己选择时间休吗?你上班半天后,老板:下午没什么事,你等一下就回家吧就补你上次晚上8点加班到12点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14 12:31:00
我觉得至少有休也ok, 就是不能送老板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   2018-01-14 12:34:00
所以年底发的未休假津贴,是用1天的薪水算吗?这样真的就是亏到了
作者: megaboost (误人子弟)   2018-01-14 12:36:00
我是老板我一定不会让你换回加班费,我会叫你补修然后用1:1的时间去休回来。当然,什么时候休是我决定
作者: audy (audy)   2018-01-14 12:37:00
不是用1天的薪水算哦,用1天薪水算就违法~要转回原来的倍率。
作者: megaboost (误人子弟)   2018-01-14 12:38:00
但是换修时间不是依照加班率去计算唷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14 12:40:00
要修就好好修,修什么乱七八糟的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8-01-14 12:58:00
补休没休完转回原来的加班费倍率是哪条规定的?你怎么知道这两个小时的补休在加班的时候是用1.33算还是1.66算?Andy请您提出法源的证据。
作者: megaboost (误人子弟)   2018-01-14 13:01:00
我只希望能回答加班换休时间不依照加班倍率公不公平
作者: Beramode (Xeno)   2018-01-14 13:15:00
发现奴工
作者: inwuge (秋风)   2018-01-14 13:24:00
补休不但没得休,到期公司也不会花钱买回,才是高雄的常态,认同请分享。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去年一例一休很好?!真幽默就算是现在,承认这点的都没几个好吗
作者: ramun (pp)   2018-01-14 17:42:00
我觉得去年的不差啊XD 不过很多觉得还不够好跟同婚修法一样XD我是可以接受迫于形势的折衷啦 但是无法接受对抗争的处理现在有人要发动公投 就开始说成本多少 要自付?马的 民主跟理念跑哪去了怕陈抗就耗费大量警力?然后屎还要别人扛别人抗议就是来闹的 录音带 太阳花崩溃?其他政党陈抗就是演戏骗票?现在民进党打算千秋万世 不会再走上街头 当反对党就是了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8-01-14 20:59:00
自愿加班?有钱很多人上30天班都可以啊我同事除了不能上班的周日全部上满,目前第五个月了超过基数的上班日也是领日薪,他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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