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neface (savant)》之铭言:
: 说真的,我很好奇那些觉得有加班费有补休的人在想什么,这次最大的改革就是以后补休
: 不能吃掉了,有人说,到底要怎么核实计算补休没休完的加班费?
: 我说不用算了,就是1:1,没有什么1.33、1.66。台湾的劳基法爱给雇主弹性就是注定被
: 玩残。
: 假设你一月加班16小时,到了年底结算没休要给加班费,基本概念是补休未休形同加班,
: 所以再怎么差至少也可以换1.33吧?我说你还没睡醒啊?雇主10月会跟你说,接着两天你
: 补休,但是要上班,于是你又拿到2天加班,但是一样是补休,然后明年再来一次,所以
: 补休无限递延,加班费?
: 你说,总有一天我要离职都休不完,总要来换钱了吧,老板会说你休完再走吧,加班费我
: 不付,给你休。
: 这个概念就是,加班费是没有的,补休来上班一样算加班,补休可以透过加班无限递延,
: 离职前请休完补休。
: 加班补休1:1,加班费居然要1.33 1.66,公司HR怎么可能让你拿加班费,我前公司就是
: 规定,加班申请加班费一律驳回,只能换补休,劳资协议?几百亿资本额大公司都这样搞
: ,不用说中小企业了。
打个比方,月薪36000,换算日薪1200,时薪150
本月加班20小时,加成后可多拿4800加班费
民进党修完法,若换成补休,只能依照时数2.5天
依蒋万安提的补休,有4天才是合理的呀
或者补休2.5天也行(值3000),再补1800差额
我实在不懂,为何换补休的权益一定要大缩水?
这样惯老板当然不想给加班费呀
把加班费和补休变成等值,为何这么困难?
这是很简单的数学问题,大家心知肚明
难怪民进党工上政论节目,都辩护的很心虚
不时言词闪烁,顾左右而言他
就好比确实多数人是支持修劳基法的
但若是要修恶,多数人是反对的
继续搞愚民政策,选票流失真的会很严重
只能期待劳动部如何订定施行细则补破网了
但是很悲观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