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我很好奇那些觉得有加班费有补休的人在想什么,这次最大的改革就是以后补休
不能吃掉了,有人说,到底要怎么核实计算补休没休完的加班费?
我说不用算了,就是1:1,没有什么1.33、1.66。台湾的劳基法爱给雇主弹性就是注定被
玩残。
假设你一月加班16小时,到了年底结算没休要给加班费,基本概念是补休未休形同加班,
所以再怎么差至少也可以换1.33吧?我说你还没睡醒啊?雇主10月会跟你说,接着两天你
补休,但是要上班,于是你又拿到2天加班,但是一样是补休,然后明年再来一次,所以
补休无限递延,加班费?
你说,总有一天我要离职都休不完,总要来换钱了吧,老板会说你休完再走吧,加班费我
不付,给你休。
这个概念就是,加班费是没有的,补休来上班一样算加班,补休可以透过加班无限递延,
离职前请休完补休。
加班补休1:1,加班费居然要1.33 1.66,公司HR怎么可能让你拿加班费,我前公司就是
规定,加班申请加班费一律驳回,只能换补休,劳资协议?几百亿资本额大公司都这样搞
,不用说中小企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