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法
第 2-1 条 https://goo.gl/Qq6pmK
人民不得为外国或大陆地区行政、军事、党务或其他公务机构或其设立、
指定机构或委托之民间团体刺探、蒐集、交付或传递关于公务上应秘密之
文书、图画、消息或物品,或发展组织。
第 5-1 条 https://goo.gl/Qq6pmK
意图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违反第二条之一规定者,处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拘役,得并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犯前二项之罪,其他法律有较重处罚之规定者,从其规定。
犯第一项、第二项之罪而自首者,得免除其刑;于侦查或审判中自白者,
得减轻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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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检新闻稿指出,周自2015年起,以“燎原新闻网”位于台北市的办公室
作为据点,亲自担任顾问并参与经营,除协助新闻网行销,也以此作为发
展组织的平台,宣扬及落实“星火T计画”。
其中,周在“2015年终工作总结报告”中载明,“燎原网站目前由国台办
全额支持,截至2015年底,总计启用资金20万美元,因王父不慎遗失2万
元,目前可用资金有18万美金左右。”工作报告中更指出,国台办许诺之
后3年会资助每年1500至1600万新台币给王,且无需报帐,若有其他需要
还可另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