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你根本是在鸡同鸭讲
被拘提的是林某人不是王炳忠
王炳中是自愿出庭的
林不到庭的理由是身体不适
却拿不出医嘱来
你说这叫正当理由?
骗人没上过法院吗?
然后证人都被搜索了,你还允许他请假不到庭
你是要让他们串供吗?
有点法律常识好不?
Q7:对证人林○○出示拘票之原因?
A:证人林○○于收受约谈通知书后,表示因精神不济希望请假,然经评估案情确实有同
时对各证人隔离讯问之急迫性,故向证人林○○说明上情,并送达检察官之证人传票,
惟证人林○○于收受传票后仍拒绝应讯,始由调查官请示检察官同意后,依照同法第178
条之规定,出示证人拘票拘提证人林○○到案接受讯问。嗣证人林○○至本署接受侦讯
时,亦表示愿意到庭作证且对拘提过程无意见。
※ 引述《acln0816 ()》之铭言:
: ※ 引述《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之铭言:
: : 老兄,你昨天在八卦板被打脸的还不够
: : 还要回来政黑板继续闹?
: : 1.证人合法传唤拒绝出庭不能拘提?
: : 第 178 条
: : 证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而不到场者,得科以新台币三万元以下
: : 之罚锾,并得拘提之;再传不到者,亦同。
: : 证人第一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者就可以拘提了
: : 再传不到者亦同
: : 法条规定的那么清楚你看不懂吗?
: : 再者
: : 第 175 条
: : 传唤证人,应用传票。
: : 传票,应记载下列事项:
: : 一、证人之姓名、性别及住所、居所。
: : 二、待证之事由。
: : 三、应到之日、时、处所。
: : 四、无正当理由不到场者,得处罚锾及命拘提。
: : 五、证人得请求日费及旅费。
: : 传票,于侦查中由检察官签名,审判中由审判长或受命法官签名。
: : 什么时候侦查中的传票要法官签名了?
: : 你都是习惯这么信口雌黄的吗?
: : 2.法院搜索票只能签名不能盖章?
: : https://udn.com/news/story/11704/2891025?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 王炳忠搜索违法?最高法院21年前定调用印与签名同效力
: : 这是联合报今天的新闻
: : 你可以自尽了
: 既然你是懂法律的
: 我不相信你看不出来这次的问题在哪?
: 就王炳忠的部分来讨论就好
: 其他人先不管
: 首先
: 这件事情应该要分为“搜索”及“传唤、拘提”两方面来看
: 一、
: “搜索”的部分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 法官的盖章、签名那个是律师无聊硬要找碴
: 所以一直吵这块的人
: 基本上把他当作没事找事做就好
: 二、
: 但“传唤、拘提”这边是很有问题的
: 固然证人在传唤不到时
: 可以拘提之(某人吵什么要先罚款这件事也是搞不清楚状况...)
: 但何谓“传唤不到”?
: 难道是检察官先把“拘票”在前一天开好后
: 等调查官、警察将传票送达到证人的时候
: 若证人表示不愿意到庭就可以立刻掏出“拘票”直接把人带走吗?
: 而且你怎么知道开庭时他真的不会到?
: 不到庭的事实真的已经发生了吗?
: 这个就真的是有顺序的
: 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