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吹台湾地位未定论或者什么美国代管的人,麻烦站在战后中国(ROC)的立场想一想
1943年的《开罗宣言》说好战后台湾归还中国
就这样完全不认帐了?中国是战胜国耶!总得有个交待吧?
1951年的《旧金山合约》,苏联和中国(不论ROC还是PRC)都没有签字
根据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和《联合国家宣言》规定,盟军成员不能单独与敌国媾和,对日合约至少应该由中美英苏四国同意吧?
那没有中国和苏联签字的《旧金山合约》算不算单独媾和?有没有效力?
退一百万步讲,就算台湾主权未定好了,那现在要怎么解决?
日本投降书接受了《波茨坦公告》,《波茨坦公告》说《开罗宣言》必须实施,《开罗宣言》说台湾应该归还中国,何况中国还是盟军主要成员,台湾应该怎么处置,就算不是中国这个前祖国单独说了算,中国总还是有发言权吧?也不该是美国单独说了算吧?合理吗?
台湾人爱讲“住民自决”,问题是“住民自决”从来就不是天经地义的真理
且不说加泰隆尼亚和库德族已经被打脸了
“住民自决”的范围可以到哪?如果一个省/州可以自决,那县/市呢?乡/镇呢?甚至一个个人、地主,可以自决吗?不可以的话又为什么不可以?根本是一笔糊涂账,没有可操作性。
以前喊“台独”,后来主张台独的党也上台了,不敢“台独”,知道行不通,又开始“台湾地位未定论”,如果还是行不通,不知道又要转弯成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