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当初时力支持者在板上干民进党选罢法打假球干的要死,但是现在却吃了闷亏,我是
觉得就算了,别再追杀时力粉了。
我认为罢免本来就不该跟选举一样容易,因为选举本来就是明明白白的告诉你规则怎么玩
,你玩输的人就要认,不能成天想翻桌。何况你也就忍个四年,还有机会再翻盘阿!
我这次特别从很远的地方搭四个多小时的火车赶回来投不同意罢免票,来回花了1500,虽
然是义务,但还是觉得非常干。你们凑到两万人的连署书,就要拉26万人陪你们玩一场你
们输不起的游戏?讲真的,在单一选区的制度下,输的那方几乎都有通过罢免连署的实力
,如果再采简单多数决,等于逼赢的一方再玩一次游戏,一个“败部复活”的概念,我都
在正式选举中表明我支持谁了,为什么还要陪你玩一次?如果不陪你玩,我搞不好就要输
掉,然后又要补选,补选若是换成输的一方赢了,那当初赢的一方推个代理人是不是又可
以再玩一次?这样下去根本没完没了!理论上4年内可以一直玩下去,直到某一方罢免失
败,适用到“罢免失败不得再罢免”的规定,战争才结束。
我不敢说没投的人一定立场偏哪方,但从低落的投票率来看,根本没什么人想玩这场游戏
。
一个法院的确定判决,要更动结果门槛很高。循正常程序所达成的结果,要推翻它本来就
该设一定的门槛,不然大家根本无所适从。选举也是这样,就照正常规则,玩输就要认,
要推翻在公平规则下产生的结果,本来就不应该毫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