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抗争是否跟现实脱节?

楼主: milk7763 (甘抠郎)   2017-12-11 01:38:33
这种标准资方逻辑的文章
※ 引述 《gn02118620 (Howard)》 之铭言:
:  
: 因为每个人习惯的工作时间不是政府规定的
:  
习惯的工作时间是看公司规定
政府只规定低标,只要不低于标准
政府也没管资方怎么玩,看看台铁班表
: 有人就是一个月可以不休息
:  
: 有人就是一个月做个10天就喊好累好累
:  
:  
让我想起拼国考的学长姐跟同学们
也是可以每天只有读书睡觉拼1年
压力大到鬼压床
问题是可以拼一年,so?
这样做可以维持多久??
何况可以被年轻肝好可以被操
跟雇主也没有关系吧
反正就价高者得,连低标都无法符合了
就别哭了吧
: 但是照劳基法规定,一年365天有117天是假日
:  
: 等于是工作两天就休一天
:  
明明就周休二日变成3休1日
早餐店阿姨跟面摊阿伯平均也等于
各有一颗睾丸诶
: 你在休的那天工作就算加班
:  
:  
不然??
: 所以确实是有劳工需要加班的
:  
加班本来就要给加班费
跟劳工需要加班好像没什么关系
何况劳工需要加班是本俸低
本俸低加班费加成就少
所以劳工是因此而需要加班
因为资方给的底薪低,迫使劳工加班
也才出现所谓包月价
: 因为有些劳工就是一年不需要休到117天
:  
:  
劳工本来就不一定要休117天啊
国定假日能加班
休息日能加班
例假也能加班
花得起都嘛可以
: 至于你说兼两份工作,你兼过两份工作吗?
:  
: 如果你白天就有正职的工作,晚上就不可能兼正职的工作
:  
: 等于晚上只是当Part Time,
:  
: 一天正职工作8小时
:  
: 交通通勤1小时
:  
: 吃饭洗澡休息2小时
:  
: 睡眠时间8小时
:  
: 你一天顶多兼5小时工作
:  
: 一个月30天算正职工作20天好了
:  
: 20天兼职5小时
:  
: 10天兼职9小时
:  
: 这样顶多190小时
:  
: 你肝都做到爆肝了也才25000多
:  
: (兼职几乎都是用最低时薪请人的)
:  
: 你觉得是加班划算还是兼两份工作划算?
:  
:  
能加班当然是加班划算
不过就是吼
加班上限46用完了?还是用不够??
年总工时40x52+46x12=2632
都用完了??
: 台湾劳工需要加班是个事实
:
是需要钱,上班本来就是为了赚钱
: 因为需要更多的钱也是事实
:  
嗯,人人都这样想呢
: 雇主在劳工一年365休假117天所提供的产能不足
:  
: 所以要用加班来提升产能也是事实
:  
嗯,所以是工时不够用??
: 别在以为全台湾的行业都是一样的或者是出张嘴的学生了
:  
:  
劳基法就最低标准了
只要劳资关系就要符合啊
: 绝大部分的劳工(尤其是越传统越低阶)
:  
: 工作的时数越少,提供的产能越低
:  
: 提供的产能越低,雇主就会给越少钱
:  
工时40没变啊,去年还送+56
代表工时增加,产能增加
雇主有比去年多给钱吗?
: 雇主给少钱,劳工就会需要加班来赚钱
:  
: 这样懂了吗?
:  
综上所述,如果连劳资契约
低标都无法达成,还要小心不要被检举
真的就收一收不要出来害人了啦
所以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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