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vangelew (uwe)》之铭言:
: 职缺底薪必须写清楚!立委拟修法:薪水4万元以下“禁止面议”
: 东森新闻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08/1068222.htm?from=fb_et_news
: 有立委研拟修法,薪资“低于4万”的工作禁止写“面议”
: 要公布该职位的薪资级距。
: 求职者在投递履历时,会看到公司职缺于“薪资待遇”字段上写着“面议”
: “依公司规定”
: 若打电话询问,还会得到“薪资取决于你的能力”等空泛的回应
: 完全没有一个确定的数字,让许多社会新鲜人不知道现在的行情究竟为何。
: 有立委提案,假若公司职缺薪资为“4万以下”,就不能只是“薪资面议”
: 且一定要写上“薪资级距”,若违反最高可处30万元。
真是一个好法案,给国民党一个赞
这是史上最简单.最容易执行的强迫加薪手段
比起赖功德,给公务员加薪,然后道德劝说企业界给劳工加薪,
我看只有做功德的老板才会听
于征才网站中强迫公布薪资级距的好处:
1.诉诸舆论压力:觉青可以每天去搜寻,蛤,大立光作业员(随口举例)才25K~30K啊
一定会被乡民干爆,公司为了商誉,只能被迫加薪到一个社会有共识的水准。
2.40K以上,通常已是主管职或专技人员,相对于基层劳工,他们确实有跟资方议价
的条件,所以40K以上开放面议,合理
3.稽核检举容易:求职者看到30K~35K,结果面试时主管说我们只有22K,
求职者跟公司又没有利害关系,不用吞忍,回家就可以上网检举。
另外像104人力银行等求职网站,本来就有专职人员每天在检查企业的征才条件
是否有违法就业服务法的情形(如:对性别.年龄做限制),他们也会提醒企业更正
想想看,比起
1.不管产业特性,强逼政府提升最低基本工资
或是
2.在公务体系人力缺乏,又面临民代压力下,寄望政府全面执行劳检
要求职缺底薪必须公告级距
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就可以改善一部分基层劳工的就业环境耶
感觉好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