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团体︰7休1等于没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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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罗倩宜、李雅雯、廖千莹/台北报导〕
行政院长赖清德昨拍板“一例一休”修法版本
商总指出,过去一年为了松绑七休一,商总申请了卅个行业,只批准五个
现在还是需要主管机关同意,有放宽等于没放宽。
机械公会质疑,不论七休一或加班工时应由劳资协商
“不想加班的劳工可以不加班,但法令不能剥夺想加班的人的权利。”
商总理事长赖正镒表示
“说实在的,赖院长提出的劳基法修订,不管七休一或是加班工时
还是跟我们的版本有落差。”
他说,加班工时采三个月一三八小时总量管制
跟商总提的每月六十小时、六个月总量管制落差很大
服务业旺季至少三个月,需要的加班弹性比较大,希望立法院不同党团能提出版本
更符合服务业需求。
金融总会也声明,一例一休修法,让劳资双方更有弹性,也不是剥削劳工
不解为什么劳方要反对?
修法让各行各业有空间去因应各种状况,因此正面看待。
“要不要七休一 留给劳资决定”
机械公会秘书长王正青表示,对劳基法只有三大原则,包括周休二日
每月加班六十小时及劳资协商,
政府的手不要伸进来太多,“要不要七休一,留给劳资双方决定。”
他说,美国和日本都没有七休一规定,为何政府要强制如此?
工具机公会秘书长黄建中则说,有人希望一周休两天,有人想要多加班赚钱
法律是保障劳工,但不能把两种人绑在一起,反而妨碍想加班赚钱的劳工权益
政府只要把大原则订出来,让不同需求的劳工都可得到满足。
不过,全国产业总工会秘书长戴国荣质疑,放宽加班工时上限违背降低总工时的承诺
松绑七休一让劳工可连上十二天班,劳动部将部分产业、行业的需求扩大成通案
已是侵害劳动人权,松绑七休一不可行。
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表示,支持加班工时上限放宽
且以每一季框一个总上限,让劳工有收入、企业有弹性
“松绑七休一”加了审核机制,但仍须订立连续上班天数上限,维护劳工身心健康。
心得:
听听工商团体怎么说
我想观点会更多元吧
学者也是对这次修法细节有赞成有反对的
但不论是赞成的 反对的
蛮多都表示一例一休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