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P_1AnUD ]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酒驾性侵伤害儿童得“鞭刑”连署通过!
时间: Fri Nov 3 14:54:38 2017
1.媒体来源:ETtoday新闻云
2.完整新闻标题: 快讯/酒驾性侵伤害儿童得“鞭刑”连署通过!政府60天内得回应
3.完整新闻内文: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台湾近年来酒驾、性侵和虐童案件频传,有网友在国发会“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提案
,建议酒驾累犯、性侵及幼童伤害等罪犯除现有刑责外,还应额外追加“鞭刑”。今天(
3日)中午已通过5000人附议门槛,相关部会得在2018年1月3日前回应。
提案者指出,性侵犯对被害人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且再犯率极高;另外,有鉴于我国已
进入少子化社会,对于国家珍贵的未来栋梁施以各种暴力伤害,无疑是侵犯国家利益、造
成社会不安;至于酒驾者在犯罪前处意识清楚状态,却仍酒驾,无疑是藐视法律存在,才
会有酒驾行为。
提案者说,针对上述三种罪犯,若增加鞭刑惩罚,不但可吓阻再犯可能,对于未犯之可能
犯及预备犯也能达到吓阻作用;此外,鞭刑没有惩罚过重或人道问题,还能减少无辜民众
受害,不仅对社会大众具有教育意义,还能分别减轻警方、狱政的值勤负担和管理压力,
减少社会成本支出。
提案者建议,性侵犯或伤害幼童者除应负现行刑责外,应追加鞭刑惩罚;而酒驾除初犯外
,若再犯无造成人员伤亡,除现行刑责加重外,每累犯一次多加1鞭,至多以3鞭为限;但
第一次酒驾若造成人员伤亡,就必须多加1鞭,以此起算每次判鞭刑以3鞭为限。
提案自10月27日检核通过后,截至3日凌晨0时仅289人附议,但经媒体报导后,半天内连
署“爆量”,截至3日中午已超过5000人附议门槛,相关部会得在60天内回应。赞成者认
为,“能有效降低犯罪率”、“这些人犯罪无悔意,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台湾恐龙法官轻
判”。
新北市芦洲警分局警员陈昭宏2016年7月在台64线高架桥上执勤,遭32岁女子陈以恩无照
酒驾追撞,他被夹在两车中间导致双腿粉碎性骨折,历经7次手术仍保不住右小腿,忍痛
截肢;当时,他才刚与担任护理人员的妻子登记结婚2个月,提笔写下纸条,“谢谢大家
,我会坚强!” 今年3月补向妻子求婚,并补办婚礼,“如果没有她陪伴我,我可能走不
到现在。”
而陈昭宏历经14个月辛苦的治疗与复健,9月1日终于披上制服重返工作岗位,交通分队同
仁看到他返队,纷纷惊喜大赞,“太好了!兄弟你终于回来了!”陈女被查出2015年早因
酒驾被吊销驾照,却又酒驾,以10万元交保。新北地院一审判刑3年2个月;不过,高等法
院10月3日二审改判2年10个月。
●网友提案酒驾者加入鞭刑:
第一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员伤亡,仍以现行之刑责,对酒驾者加以惩罚。
第二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员伤亡,除以现行之刑责加重外,加鞭刑1鞭。
第三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员伤亡,除以现行之刑责加重外,加鞭刑2鞭。
第四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员伤亡,除以现行之刑责加重外,加鞭刑3鞭。
第五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员伤亡,除以现行之刑责加重外,加鞭刑3鞭。
但第一次酒驾犯罪者,如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就必须加鞭刑1鞭,开始起算,每次判鞭
刑以3鞭为最上限。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103/1044736.htm
5.备注:
赶快来这里连署: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f2c4075f-04e7-4d1d-8712-3cd78aba3df7
让连署的人愈多愈好,不然,这些为非做歹的人,就是没有在怕。
特别是那些伤害跟性侵儿童的人,更该重重的惩戒。不然,没痛过,没在怕,
一再的伤害人,请大家连署支持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