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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花二审 学运领袖:占领立院24天救台湾值得
2017-09-07 17:35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太阳花学运中,立委黄国昌等22人被依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嫌起
诉,但一审全判无罪,检方不服上诉高等法院。高院今下午传讯林飞帆、陈为廷和魏扬,
三人委托的律师团强调,如果服贸协议就那样通过,对台湾影响才巨大,立院被和平占领
24天不算什么,“太阳花是在挽救台湾的民主宪政”。
学运领袖林飞帆指此案上诉是浪费司法资源,并举香港、泰国发生异议人士、学生被判刑
入狱为例,期许台湾应成为典范。另名学运领袖陈为廷则认为当时参与学运民众是自由意
志下参与活动,并未犯罪。
庭末,律师团认为此案是因前立委张庆忠强行通过服贸协议,引发宪政危机,才有太阳花
学运,当庭声请传唤时任国民党主席的前总统马英九、前立委林鸿池、张庆忠等人,以及
传前立法院长王金平,欲证明王未动用警察权,且立院仍当时正常运作。
高院今下午传讯太阳花学运的领袖林飞帆、陈为廷和魏扬三人,高检署公诉检察官是前台
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张介钦担任,且是首度莅庭执行公诉,引起瞩目。
检察官张介钦上诉指称,林飞帆等人涉刑法第153条煽惑他人犯罪、306条侵入他人住宅罪
,应改判有罪。
陈为廷首先答辩认为,被检方指控涉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务、侮辱公署等罪,都是戒严
时代留下来箝制言论自由的罪名,当时民众都是自动自发、且在自由意志下参与活动,一
审已引用“公民不服从”概念判他们无罪,希望高院也能维持无罪判决。
魏扬指出,当时执政党强行通过黑箱服贸协议,太阳花运动是民众阻止国家使用国家暴力
伤害民主的行为,参与民众都是自发性的,并未犯罪。
魏扬的律师尤伯祥说,煽惑他人犯罪的罪名,本质是违宪,除“煽惑”和“教唆”难以界
定外,也是对民众言论自由的过度限制,他表示,所有人参与太阳花学运都出于自由意志
,没有人会像丧尸般受人指使。
律师团指出,整个过程是和平集会,事后立法院没提出毁损等告诉,群众也自发性募款协
助整修,对比30秒通过服贸协议所引发的影响,只是非常轻微手段,“占领立院24天挽救
台湾的民主宪政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