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现制下的直辖市长最久可以连任几年?

楼主: CHOCOLA1983 (′‧ω‧‵)   2017-09-05 00:39:23
赖清德跑掉,突然想到这问题
第一问:
直辖市长是 "连选得连任一次"
那假设任期剩下一年又 364 天
原市长辞职、去职或死亡,由行政院派代理市长A 代理市长一职
接下来市长A 又连任市长,那市长A 还可以再参选第三任吗?
毕竟第一任期的一年又 364 天不是选上的
如果这样没问题的话不就连续当市长将近十年?
第二问:
假设没有上述问题,市长A 当了两任市长
但是接任的市长B 在剩余任期不足两年的时候突然辞职、去职或死亡
行政院可以派A 代理市长吗?毕竟虽然是连届,但是第三届任期并不是选上的
可以这样吗?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9-05 02:54:00
第一个问题我印象是可以 除非他是以补选方式接前人的任期 如果是用指派代理 记得是不算在一般任期
作者: mikejhou (Mike)   2017-09-05 03:35:00
补选的话 只能再选一次 如 谢深山 张通荣模式
作者: ICEFTP (Norfin)   2017-09-05 07:22:00
胡志强要不是北连中胡可以连当17年
作者: McCain (长发马尾控)   2017-09-05 07:57:00
胡志强的例子已经是空前绝后
作者: qqq1234 (王大树)   2017-09-05 11:21:00
zzz才是空前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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