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政策杀人 警察帮凶? 2017/09/04新闻稿

楼主: purue (purue)   2017-09-04 16:24:16
政策杀人 警察帮凶? 2017/09/04新闻稿
TIWA台湾国际劳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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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杀人 警察帮凶? 2017/09/04新闻稿
据媒体报导,8月31日,新竹县发生了一起警方处理民众通报涉嫌窃盗案件。一名越南籍
劳工被民众发现时,全身赤裸,看似要偷窃路边车辆。一名警员及两名民防人员到现场处
理。但因制止无效且劳工出手攻击,警员因此对其开了9枪,导致失血过多身亡。
对于这名越南籍劳工之死,我们有许多疑点,请警政署回应及说明
【面对全身赤裸的移工,有无进行适切的盘查及劝说】
一般受过专业教育训练的员警,面对一名全身赤裸、疑似窃盗的现行犯,首先应该对于其
审慎观察。因为一般行为、精神状态正常的人,不会无故全身赤裸。这名移工为什么会全
身赤裸,是否精神状况出了问题,或经历了什么过程被迫赤裸,更或许可能是需要协助的
贩运被害人,警方在执法过程中有没有试图了解,为何出现全力逮捕,警方受伤,移工遭
警方枪击失血过多死亡的结果?
【语言隔阂 口头劝说徒具形式】
据媒体报导,警方处理案件过程,已发现该名“现行犯”是越南籍劳工,由于口头劝说无
效,只好强力追捕,开枪前也已“口头警告”。一般警方必然无法以越南语与该名移工沟
通,当现场对峙双方情绪皆极为紧绷时,尽管该名移工已来台三年,在语言隔阂情况下,
能否清楚理解警方口头警告之意义,其警告效果颇有疑义。台湾面对60万东南亚的移工及
50万新移民,为保障其权利,发展通译系统多年,为何警方面对名越南移工不向警局请求
协助,或调派越南语翻译?在面对现场强大压力下,用对方无法理解的语言无法达到劝说
效果,开枪前的“口头劝说”变成徒具形式而已。
【“连续”“近距离”开九枪,是否符合比例原则】
根据媒体报导该名移工攻击警察,在使用辣椒水及警棍皆无法制伏的情况下,警察只好开
枪自卫。媒体报导提到,“打到警棍歪了”、“辣椒水都喷完了”,这说明了移工攻击警
察之前,亦遭到警方攻击,是否因此才爬进警车想要开车逃跑,目前不得而知。但报导指
出,警方担心外劳抢警车,因此朝外劳开枪。然而,该名员警在开枪前有没有对空鸣枪,
让该名移工知道警方要使用枪械?虽然警方迟迟未公布现场影像,但根据电视台播出影片
,受伤移工两脚已不能移动,用手爬进警车驾驶座,警察开枪击破车胎即可达到制止,却
连续向移工至少开了5枪。这样的用枪时机及方法是否符合比例原则,警政署应立即调查
及对外说明。
【基层员警人力不足 警察搭配民防是否具执法合理性】
案发后开枪警察神隐,警局放任体制外黑部队之民防面对媒体说明案情,我们惊觉第一线
使用辣椒水喷剂和伸缩金属警棍企图制服“嫌犯”的是业余客串的便衣民防,而不是专业
警察!我们强烈质疑警政署究竟依据什么法源允许民防来主导刑事案件的逮捕和使用警械
?“义勇警察编训服勤作业规定”早已于民国93年遭废止,警政署竟然将黑部队以民防法
偷渡,就地合法化长达13年,终于因为一名移工之死而曝光!民防法原意是针对国防和战
时所需的民间动员而立法,这个对付敌人的法源,却被便宜行事拿来当作补充基层警力严
重不足的偏方,造成体制大乱。本案民防未著制服持攻击性警械,明显违反警械使用条例
;原本只是协助勤务的民防,却成为执法主力;遇到紧急状况警方没有后援人力;以上三
点都显示警、消人力长期不足,置基层警员及民众于危险,但警政署官员高枕无忧,反正
出事推给基层员警来扛。
【只听见支持警察枪杀外劳,谁在意这名外劳为何要拼死逃跑?】
这整个案件目前只听到员警单方面说法,该名外劳当时状态、追捕过程、执法方式,极可
能随着九颗子弹及外劳身亡而石沈大海。更令人遗憾的是,整个社会舆论都在“现行犯”
、“攻击警察”、“抢警车”的谴责声中,一面倒支持警察开枪打死这名越南外劳。即便
先不论警方执法的问题,我们要进一步提问,到底是什么样的政策逼得这名外劳必须选择
逃跑?什么样的制度逼迫这名移工成为“非法外劳”躲躲藏藏三年,面对警方强力追捕必
须拼了命反抗以致失去性命。
2006年8月,台中两名逃逸外劳被员警追捕,从大街上一路窜逃到巷内后,双方发生冲突
,员警连开七枪,其中一名外劳身中两枪;2016年3月,逃逸外劳为躲警方追捕,清晨在
台北辛亥隧道狂奔,员警从背后连开五枪打中外劳臀部;今年7月,桃园一名逃跑外劳为
了躲避追捕,从3楼跳窗而下,当场惨死。事实上,类似这样的案例层出不穷,逃逸外劳
在台湾如同罪犯般的被强力追捕,逼使他们只能不断地逃。这些外劳为了求生存来台湾,
又为了求生存而逃。但,到底是什么样吃人制度,逼迫这些外劳拼死也非逃不可?
由于私人仲介制度垄断市场,这些跨海来台的移工,多半背负著高额的仲介费,所以当合
法契约到期,仍不足以还债或帮助原乡改善生活,只好被迫选择逃跑。此外,现今《就业
服务法》53条规定“移工不得自由转换雇主”。导致许多移工在职场上碰到问题,无法被
妥善处理时,也不能选择换工作。仲介会建议移工“忍”,移工若忍不住了只好选择“逃
跑”。而所谓“逃跑”在《就业服务法》里其实称作“行踪不明”,顶多只是违反行政法
规、或与雇主的民事契约。所谓行踪不明,这个类似“违规停车”程度的违法,根本无任
何“即刻危险”,完全无法满足《警察职权行使法》临检盘查要件。但是在整个移工制度
以及社会普遍对东南亚族群的歧视跟刻板印象下,将“逃跑外劳”污名化,最终成为需要
警方重装上阵追捕的罪犯,还提供奖金及绩效、让逃跑移工成为社会全体追缉的“社会治
安乱源”。
一名越南移工之死,让我们看见逃跑外劳在台湾面临的艰难处境。移工在政策上被迫背负
高额仲介费、被压迫不得自由转换雇主,而整个社会舆论对东南亚族群的歧视跟刻板印象
,进一步的将“逃跑外劳”污名化、罪犯化。这个污名化、罪犯化,成就了警方追缉外劳
的光环形象;给予了社会大众挞伐外劳的理由;合理化了政府使人为奴的政策。整个移工
制度及社会氛围,才是导致这名外劳之死的深层原因。
蔡英文政府左手大推新南向政策,右手放任移工政策压迫移工,而警察更在制度底下成为
杀人帮凶。这个案件在整个社会结构底下,从头到尾听不见移工的声音,整个社会沈浸在
世大运带来“看见台湾”的氛围,却看不见政府的移工制度使人为奴、看不见移工为何要
逃跑、看不见歧视、看不见政策如何杀人、看不见警察如何成为帮凶。这些看不见的,才
是移工在台湾真正面临的处境,才是台湾无法也根本不愿面对的真实样貌。
对于这次的案件,台湾移工联盟有以下几点诉求:
一、 公开追捕该名越南移工过程之完整影像记录,警政署应对本案重新调查有无执法过
当,并提出调查报告。
二、 查缉逃逸外劳应属移民署业务,不应归于警察办理。彻底检讨警政系统对查缉移工
身份的做法。
三、 加强警政人员的种族/族群平等教育,避免类似案件再度发生。对遭警枪击死亡移工
,警政署应负法律与人道责任。
四、 蔡英文政府应兑现选前承诺,维护移工权益,废除就业服务法53条,使移工得自由
转换雇主。
(影片来自三立新闻画面)
我原本是比较偏左派的 但是看了愈来愈多的左胶 我的立场逐渐右倾了
作者: akey47742 (紫霜)   2017-09-04 16:29:00
谁来帮小警员发声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7-09-04 16:39:00
所以三立要帮忙打警察?那就继续打吧,打到警察只剩开罚单的功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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