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关台湾什么事?
在八卦版上有人问到,
刘晓波的事件发生,就是再三证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一个法治的国家,而是一个
党治人治的专制政权。
要讨论这整个事件之前,可以先来读一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2714.htm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
、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完全原文引述,没有任何的修补)
那刘晓波到底做了什么事?!
他在08宪章里面提到了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
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
“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
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
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
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
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请问大家一下,刘晓波所讲的东西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吗? 又或者这样说,刘
所讲述的内容,不就只是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能够彻底落实宪法中的人权保障吗?
但然后勒,
中国共产党就用一个"颠覆国家政权罪"把他关起来,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保障的言
论自由呢?! 怎么不见了呢?! 到哪里去了呢?! 还是宪法只是写好玩的呢?
所以从这边就可以看的出来,恩...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这么样地遵守他们认为"最重要的宪
法"
对国内人民是这样的态度,那对于国际呢?
来回顾一下最近的"历史文件"吧
https://goo.gl/kTY4N9
英国政府傻眼
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40471315
从这边就可以看的出来,中国对外也是不太想遵守各种国际协议
阿,不能这么说,只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利的,这种条约就一定要遵守;
不有利的,不过就是"历史文件"罢了
那跟台湾又有什么关系?!
关系可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一直想要跟台湾建立一国两制的关系吧
那要建立关系,就一定要签订合约或是协议吧
那如果是国跟国之前的关系呢?!
首先,这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而且就算签订了,中国也不见得会遵守承诺
如果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体系下签订呢?
(在一个"中华民国"的前提下是不可能发生的)
对中国内部十几亿的人口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都只是写来好看用了,
就算两岸协定写的洋洋洒洒,说什么保障自由民主 blah blah
对于我们只有两千多万人的台湾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去遵守?!
我个人认为太阳从西边出来的机率还比较高。
我出生在台湾的七年级,国小的作业簿封面总是写着"当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不瞒各位,小时候的我是真的曾经幻想过"两岸统一的美梦",多有尊严多有荣耀!!
但是长大了以后,多念了点公民教育和法律相关的书籍后,才深刻察觉到法治政治的重要
性,我也才明白"政府可能会侵犯宪法"这档事。
台湾政府现在总算比较受宪法的约束,但这也是流了许多人的鲜血才换来今天尊严的生活
你叫我回去过那种"政府最大!白色恐怖"的专制生活,X你娘的,我已经回不去了
民族的荣耀?!
还是一个守法的政府
我觉得,自由真的是一件美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