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问题可以说今日日本,明日台湾
并不是说日本司法比较进步,而是日本司法乱象比台湾严重
归根究柢仍然是废死问题
日本大约在十年前废死联盟崛起强硬的推动废死
(比台湾还要强硬)
同时也是在这个年代出现该判死不判死的判例
那如果被害人不满加害人未判死而杀加害人呢?
欧美国家不太会给这种被害人重判,甚至可能从轻量刑
台湾目前鲜少有这类的判例
但是日本......
山形县一家三口杀伤事件(2006年)
凶手行凶是为了报复幼年被死者长期性侵害
这类的案例在台湾了不起判到15年
(因为有杀到死者父母会判重一点,但不至于判到无期徒刑)
但是日本法院的审判结果,却是无期徒刑!
(而且检察官是直接求处死刑,中间完全不探讨凶手可否教化)
日本司法从十年前开始,以死刑来威胁被害人强行将仇恨吞下
死亡笔记本可能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创作出来的
日本司法已经出现乡民最担心的结果:
死者家属报仇杀害凶手,法院竟判死!
今日日本,明日台湾
不免担心台湾司法的未来会不会走入日本司法的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