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诱奸犯或者强奸犯不判重刑 司改就是假的!

楼主: yeh67 (双双金鹧鸪)   2017-05-11 16:00:32
※ 引述《wkch6217 (葡萄汁)》之铭言:
: 大家好
: 如果一个社会中有诱奸案加害者还一直逍遥法外.....
从最近社会版两个案例来看,诱奸为何无罪? 这会变男人容易被狐狸精报复的巧门
第一种状况,男生单身,但与多名女生有染,比如小白脸“李宗瑞”利诱多名女人上床
有些是自愿,有些是被下药,李宗瑞被定罪因该是妨碍性自主罪,属于后者,意识不清
状况下被奸不算诱奸,如果是诱奸还有自愿被迷惑的诱因,当时合意,事后始乱终弃,
不甘心被玩弄告诱奸?这是妳自己把自己陷入险境,没有断然逃脱或抗拒,本身是不是
也有过失责任?
第二种状况,男人已婚有家庭,但妳还把自己送上狼口,即使自己之前被强奸却隐忍不
告发,仍然沉迷于不正当性爱关系,变成狼师的性奴隶,患上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爱上狼
师,这也是自愿的,因为隐忍不告发强奸,那就是自己选择宽恕,也为保全自尊心不想
被二度伤害,所以第一度强奸也没什么大不了,被破处又不会死人,早晚都要有此劫,
对方是高富帅又有社会地位所以就持续享受“被性虐待”又得被迫害妄想症写下回忆录?
这一类值得同情吗?只能说遇人不淑,在劫难逃,因为有时间让妳逃,但妳没有逃,还
沉迷于性爱乐园,越陷越深不可自拔,变成怕被阳光晒得奸夫淫妇?真爱不怕阳光晒!
自己也要对自己的“配合脱罪行为”负责,自杀就是“保全狼师”自由自在,傻女人怨
谁?
: 如果一个社会中有强奸犯加害者还一直逍遥法外........
受害者没勇气不站出来追杀色狼,这就会变成“零和游戏”合意的性爱~~受害者选择隐忍
自我疗愈与赦免色狼,当然谁也没有权利指责两情相悦的奸夫淫妇~~除了元配告诉乃论,
强奸事件没被掀出来“见光”就是无罪,郭冠英并没有说错!
: 这样立法委员或监察委员或者司法改革相关人员还不加以重视.....
: 这样对吗?
: 可以考虑引进鞭刑或者火刑或者坐电椅或者化学去势
: 来处罚诱奸案及强奸案的加害者
: 以维持社会公平正义
: 以便可以杜绝人渣或者斯文败类或者假道行的王八蛋为非作歹
: 以上只是个人不负责任的评论与预测
: 请多指教
: 谢谢大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