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vorlaga (【斯佛拉加】。)》之铭言:
: 这法案根本不通嘛...请问洪大立委......
: 你是要防堵性侵 还是要防堵补教界乱象 抑或是使抓税更有效率
: 如果只是因应社会最近盛传"补教国文名师化名为“李国华”性侵事件"所做出的回应
: 我建议这种不够严谨 专业度明显不足的法案 就不要拿出来自取其辱好了
因为无法完全阻止犯罪,限制性的法案就不该提出?
不要说我嘴,这逻辑真的很棒耶。
这法案光是能限制正职教师不能违法兼任补教界人员,就已经是一大进步了,
而且很多补教教师就是因为不用真名,才可以回避许多指责或争议,
强迫使用真名就可以降低稽查的难度,以及管理和调查时的效能。
何况这只是一个开端,完全可以用更多的法条来提高政府管理的强度,
随便乱批评甚至认为应该撤案的人脑袋不知道在想什么。
: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article.aspx?id=19593&type=Blog
: http://bepo.ctitv.com.tw/2017/04/205281/
: 我建议酒驾致死 一律死刑 并且赔偿巨额赔款 致伤则鞭刑
: 我建议食安重大极恶犯魏应充...判处死刑
: 妳...洪慈庸 妳敢表态吗 (?)
没法律知识的人就别出来乱了,唯一死刑的意义和影响是什么都搞不清楚。
1.欧美国家也没有酒驾唯一死刑的,虽然台湾确实是罚则太轻,但也不可能采唯一死刑
唯一死刑就目前的法学界来说是个已被认定为不妥的罚则,根本不太可能再次出现
2.魏应充案的争议在于调查困难和法官认定,但是司法独立且需要调查证据,
仅因为舆论就要求加重判决,立院既无此权力,也缺乏合理性
即使是修法,也很难做出溯及既往的规范
换句话说,你的要求对于一个立委来说根本就不合理。
: 国家已经被你们这些充满理想的废死/急独派...弄得不像样 公义不张......
: 你觉得...妳提的这个法案 对于犯罪者 有个屁用 (?)
: 我建议补教名师...即刻从中国押解回国 判处至少12年徒刑
: 妳...洪慈庸 妳敢表态吗 (?)
提出这种无强制力的要求才是傻了,目前在中国已通缉的罪犯早就一大堆,
连通缉犯都抓不回来,找个连犯罪内容都还没调查完的是哪里有问题啊。
表态可以干嘛?让有理智的人认为立委在作秀搞笑吗?
: 这才是妇幼保护好不好 这才是惩恶除凶好不好
: 【洪慈庸...你提的法案根本姑息养奸】。
这逻辑真的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