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什么讨论都是废话,先把劳基法整个改过一遍再说...
要改变劳动环境很简单,财产(含不动产)低于一定程度的人无业可以领15000左右生活费
不用公司开个屁离职证明(现在法规根本放任公司逼退员工)
那么一堆低薪到低于劳基法的公司还征的到人? 只有底薪、福利差的公司征人也会很困难
现在的失业补助金变成有心人钻漏洞,一般劳工却望而不可及
按我的方法改成维一律都是勉强可以维持生活,但正常人不可能长期领取这薪资过活
然后针对夫妻假离婚、打黑工还领补助金等钻漏洞情形处于重罚即可
至于领取的期限,可以等于你以前工作过时间的一半或1/3
比如说你工作过十年,未来最多能领五年或三年的失业补助金到六十五岁
对于中年失业者有非常大的帮助、对于年青人不无小补、对于不想工作的~~那就领不到钱
但蔡政府敢吗?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跟财团派系全面开干...
算了,反正蔡英文也称不过今年了,也懒的再骂他了
等新政府上台再去建议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