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轻生 出版社张贴声明违法恐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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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28日电)台南市政府社会局今天表示,轻生的林姓女作家父母声
明中提到“遭诱奸”字眼,由于经出版社张贴声明揭露被害人身分,这部分涉违反性侵害
犯罪防治法,将研议开罚。
年轻女作家轻生引起社会关注,她的双亲声明更掀起热议。卫生福利部要求台南市社会局
调查,社会局证实张贴声明的是出版女作家出书的出版社。
社会局表示,声明揭露被害人姓名已违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规定宣传品、出版品、广播、
电视、互联网或其他媒体不得报导或记载有被害人姓名或其他足资辨别身分资讯。违反
者,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锾,并命限期改正;届期未
改正者,得按次处罚。
社会局说,已打电话要求出版社下架;另外,社会局也未曾受理女作家双亲在声明中所提
及的相关内容等通报。
请珍惜生命。自杀防治专线(24小时):0800-788-995;生命线:1995。10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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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04285015.aspx
赖神赞赞赞!
继先前替性侵杀人犯讨国赔
现在是要对诱奸自杀身亡女作家的家属声明开罚啦!
妇女加害人守护神当之无愧!赖神棒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