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政黑版,不是数字版,若想讨论毒品或药物滥用除罪化政策,请先别急着用直觉
式反应来讨论这问题。何不听听为何有人会主张除罪化......
这有一段影片,我想版上应该有很多人看过,但还是贴出来给各位参考:
https://youtu.be/gMTMjpNJ0iE
又,主张毒品除罪化的人,仅限于主张使用毒品除罪,并没有包括制造与贩卖。
又,在此说个题外话,每次只要提到除罪化三个字,一堆卫道人士就出来叫嚣,通奸除
罪化就说提议者是鼓励通奸,性交易除罪化就说提案者是鼓励卖淫,例子不胜枚举...
不禁要问,将这些虽观感不佳但未到侵害到第三人的行为入罪,真的会使台湾的治安变
得更好吗?还是这才符合圣人的正义与道德观?
※ 引述《stayinalive ()》之铭言:
: 司改会越来越夸张了\
: 继法官改为政务官之后
: 今天又有委员提出
: 毒品应该除罪化
: 他说啦
: 毒品应该正名为药物
: 滥用药物就是病人而不是犯人
: 施用毒品者在监所反而能遇到更多供应者、更多药物,
: 而收取戒治费用更是变相惩罚成瘾者家属。
: 唯有由政府出资制造贩卖,药物公卖,价格统一透明品质好,
: 政府介入当药头,原先市场上的制造和贩卖者才会无利可图。
: 全面执政,全面正名,全面除罪,全面公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