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皆知 妇联会的财产来源 主要是劳军捐
从维基百科来看 什么是劳军捐?
https://goo.gl/Ck9BDa
劳军捐是由台湾省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为劳军所发起的捐款。,由台湾省进出口商业同业
公会办理。虽名为劳军,实际上台湾是在戒严时期,由第一夫人蒋宋美龄所主导运用,挪
为妇联会的收入。
凡是厂商于进口货物办理结汇时,依据《所得税法》第36条(经查立法院法律资料系统历
次法律条文均无),每结汇1美元即“自动”捐款新台币5角,征收期间从1955年-1981年
规费5角,1981年起降为3角,1987年5月起再降为2角,直至1989年7月1日取消。捐款三分
之一交由妇联会作为劳军活动经费,兴建眷村5万3000多户、华兴小学、振兴医院,以及
华视成立营运资本,黎明文化事业基金会与国军同袍储蓄会作业基金会等。另外三分之二
分别由中华民国军人之友社(主管机关为中华民国国防部[1])及台湾省进出口商业同业
公会统筹办理。
征收方式[编辑]
1955年-1981年,每进口1美金的货物,就必须缴交新台币5角的劳军捐
1981年-1987年5月每进口1元美金的外国货品,则须缴交新台币3角
1987年6月-1989年,则下降至新台币2毛。因为是附加捐,1970年代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
及中美断交之后,为了保住台湾,台湾许多商品依据《财政收支划分法》第18条都会将附
加捐反应在成本上 并直接向消费者征收 例如於戏院电影票根上,会印上“全票x元,
外含附加劳军捐x元”字样,主管机关则为地方政府。
意思是 你每次进口一美金的货物 就必须强制在银行缴交新台币五角的税也就是0.5元
完全是自动的喔 你想不缴都不行 国家强制 干 这跟现在的营业税有百分之百像还转嫁到
消费者身上 这不是税 什么才叫做税?
至于现行的所得税法第36条 我打给大家看
检视现行法规 所得税法 ( 民国 99 年 06 月 15 日 非现行法规 )
检视现行法条 第 36 条
营利事业之捐赠,得依左列规定,列为当年度费用或损失:
一、为协助国防建设、慰劳军队、对各级政府之捐赠,以及经财政部专案
核准之捐赠,不受金额限制。
二、除前款规定之捐赠外,凡对合于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之机关、团体之
捐赠,以不超过所得额百分之十为限
这个法律的规定只是说金额的限制 可没有说自动从银行扣缴钱给国家喔
你就知道 当初国民党统治台湾的时间 从人民商家手上抢钱无所不用其极 抢来的钱
人民也不知道用途 还有人在胡扯不是税捐 好啦 那以后国家从你的薪水 自动扣缴
到一个他认定的公益团体 我想你一定也会很乐意的当成是乐捐搂 只是不能反对
然后 最近党产会又发现 妇联会又爆有防卫捐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085133
政府迁台初期 课10年防卫捐补军费
一九五○年二月,台湾省政府鉴于省内军需方面的附加项目繁多,遵奉前东南军政长官公
署政务委员会指示,订定“台湾省防卫捐征收办法”,一九五一年三月由省政府公布施行
,对所得税、地价税、营业税、娱乐税、契税、房捐、机动车辆使用牌照税、户税、汽油
费、电费、进口结汇等,按照税额、费额以不同比率课征防卫捐,为期十年。
这下可好 又多了一个防卫税 美其名为捐 不过是自动帮你扣缴的 不可以反抗喔
如果还有人以为这就是乐捐 那拜托以后自动从你薪水扣缴钱到别地方 也不要哭说
不愿意喔^^
很快的党产会预定四月底召开听证会,厘清妇联会究竟是不是国民党附随组织
赶快把属于国家的钱还给国家 国家现在很需要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