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澳洲男被警拦下查火车票,法院判赔3201元

楼主: RIFF ( 向问天 )   2017-03-24 17:46:54
※ [本文转录自 PublicIssue 看板 #1OrD8ics ]
作者: RIFF ( 胡不归 ) 看板: PublicIssue
标题: [新闻] 澳洲男被警拦下查火车票,法院判赔3201元
时间: Fri Mar 24 16:00:39 2017
http://news.china.com.au/2017/03/%E6%BE%B3%E6%B4%B2%E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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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男生被警察拦下查火车票,盘问了4分钟,结果获赔$3201,
原来我们还拥有这些权利
Posted on 2017年3月23日 by Leung in 澳媒头条, 焦点新闻
悉尼一名男子在火车站等车时,被两名警察无故拦下,盘问了4分多钟,事后这名男子
将警察告上了法庭,法官最终判决警察的行为属于非法监禁,男子获赔$3201元。
被拦下的这名男子名叫Sam Le,从名字来看应该是华人或越南人比较常用的姓氏,今年
24岁。去年1月的某一天,他正在悉尼Liverpool火车站的站台上等火车,这时候过来两
名警察,要求他出示Opal卡(悉尼的交通卡,相当于Myki)和福利卡(pensioner
concession card),以及带有照片的身份证件。
Mr Le用自己的手机录下了事件的经过。根据录像显示,双方之间当时的对话大致是这
样的:
警察:你有Opal卡吗?
Mr Le:有。
警察:是吗?我怎么觉得你就是个耍小聪明的笨蛋(smart arse)。
Mr Le:Sir,可以告知下你的名字吗?
警察:我的名字%¥#@,请出示一下你的 Opal 卡,你的听力是不是有问题?
Mr Le:Sir,你们这样的做法很不专业。
警察:别发牢骚。把你的驾照出示一下。
Mr Le:我现在又没有在开车,为什么要出示驾照?
警察:Opal 卡上又没有你的照片,我怎么知道这是不是你的?
Mr Le:可是我的所有信息都在卡上了啊。警官,你就是不肯告诉我你姓什么是吧。
警察:对啊。没事,你可以把这段录像传到网上,说不定还能出名呢。
Mr Le:火车马上就要开了,我可以走了吗?
警察:不行,在我们核实完你的身份之前,你不能离开。
Mr Le:我被捕了吗?
警察:没有。这卡是你的吗?不是你偷来的吧?
随后,在确认了Mr Le的身份之后,两位警察告诉他,“你可以走了。”
现场影片连结:
http://www.smh.com.au/nsw/sydney-man-sam-le-awarded-3000-over-fourminute
-false-imprisonment-20170316-guzrnu.html
后来,Mr Le 以非法监禁的罪名将新州警局告上了法庭。
其中一名涉事的警察向法庭表示,他怀疑 Mr Le 的优惠卡是偷来的,因为他看起来“
很年轻、而且很健康”,并且在要求他出示自己的 Opal 卡时,他有些“躲躲闪闪”。
法官认为,警察当时的做法不存在“故意刁难”的行为,而且在没有“独立证据”的情
况下警方确实应该“谨慎”。但是警察称 Mr Le 是“耍小聪明的笨蛋”是“不恰当的”

法官同时表示,警察认为“Mr Le 的优惠卡是偷来的”这一怀疑没有“合理的”依据。
“Mr Le 看起来很年轻”这一事实并不能作为“怀疑他的优惠卡是偷来的”理由,而且
Mr Le 当时也并没有表现得躲躲闪闪。
Mr Le 向法庭提交的领取残障人士补助金的证据显示,他持有的是残疾人优惠卡。
法官还表示,警察没有权利要求通勤者交出除Opal卡和优惠卡之外的其他证件,除非通
勤者当时没有随身携带优惠卡,并且没有其他“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拥有获得优惠的
资格。
法官最后判决,Mr Le 当时确实被非法监禁了,考虑到 Mr Le 被扣留的“时间很短”,
并且没有被“粗暴对待”、“被戴上手铐”或“被关进警局的拘留室”,因此赔偿他各
项损失共计$3201。
法官表示,人身限制或强迫“并不一定必须经过证明”,而且,Mr Le已经证实,他当
时被“扣留”了。
Mr Le的律师表示,通勤者不清楚自己拥有的合法权利,因此在自己所持的优惠卡和
Opal卡并没有什么可疑的情况下就把自己的驾照交给了警察。
Mr Le表示,他之所以将警察告上法庭,是因为他希望“通过这件事让警察明白,他们
不可以在市民没有犯下任何罪行的情况下就随随便便拦下他们,要求他们出示自己的身
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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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澳币约等于七万台币
比钱比拳头 我们比不过中国 ;是民主与人权在守护这个国家
我们须要民主与人权
这里面 其实有个尺度问题;
警察工作 其实须要很高度的专业。
作者: henryliao (henry)   2017-03-24 17:50:00
总算有新闻清流了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鸡)   2017-03-24 18:06:00
唉 澳洲法官太不专业了 要知道如果在美国 那个男生早就被枪杀了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7-03-24 18:14:00
快喔,觉青快去搞警察提告喔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7-03-24 18:25:00
在台湾告赢了你什么都得不到,还要花诉讼费跟时间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4 18:28:00
请问澳洲大队长有指定那个车站可以盘查吗?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7-03-24 20:28:00
这篇就在讲尺度拿捏 那是专业的 硬要酸觉青很无聊
作者: c8c8c8c8c8c8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7-03-24 22:21:00
不太懂人身限制强迫“并不一定必须经过证明”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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