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连上24天血汗班合法 林美珠:劳工可以拒

楼主: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4 00:48:22
※《coober》的观察啦:
你真的是没什么概念诶
不要闹了好吗?
:  
:  
:  
: 理盲只看标题不看内容的人一堆
:  
: 1996年修过的法不是重点
:  
:  
:  
: 重点是这很明显是需要特殊报准的行业才可以适用
:  
: 不是你老板随便说想要四周弹性工时就可以
:  
: 没报准的行业 老板随便自己要实施一样违法
:  
对啊,什么行业可以适用四周变形工时?
http://i.imgur.com/rCPWKNs.png
*引用出处https://goo.gl/9KQm6v
:  
:  
: 至于什么行业适用这种特殊性工时
:  
: 航运业阿!! 船员在海上一待好几个星期
海运业有在上表哪里???
你知道有船员法吗?
https://goo.gl/Jtti59
然后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喔
:  
: 你难道要让他把待在船上时间 硬拆出不工作的休息日
:  
: 然后等到回陆上时 本来可以休息的假日反而变少吗?
:  
: 他们在海上就已经会休息 但在劳基法里面照算工作日
:  
: 所以回陆上企业得补他们过去几周 每周两天的假期
:  
:  
:  
: 这法明显是针对特殊需求
:  
: 比如海上船员 派驻国外 高山 某些离岛都有可能有这个需要
:  
: 但很多人真的没有见识
:  
: 自己待办公室就以为每个人都是待办公室的
:  
: 尤其是这里面一直提到要经过繁杂程序报中央机关核准才可以
:  
: 又不是随便哪个行业 阿猫阿狗的都可以自己说适用就适用
:  
: 所以真的拜托一下~
:  
: 就算是理盲 也可以有限度一点好吗??
:  
: 不要老是贻笑大方 让人觉得你见识少
:  
真的拜托一下,要举例子前先查一下资料
不要老是让人贻笑大方,觉得你见识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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