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连上24天血汗班合法 林美珠:劳工可以拒

楼主: coober   2017-03-24 00:11:53
理盲只看标题不看内容的人一堆
1996年修过的法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很明显是需要特殊报准的行业才可以适用
不是你老板随便说想要四周弹性工时就可以
没报准的行业 老板随便自己要实施一样违法
至于什么行业适用这种特殊性工时
航运业阿!! 船员在海上一待好几个星期
你难道要让他把待在船上时间 硬拆出不工作的休息日
然后等到回陆上时 本来可以休息的假日反而变少吗?
他们在海上就已经会休息 但在劳基法里面照算工作日
所以回陆上企业得补他们过去几周 每周两天的假期
这法明显是针对特殊需求
比如海上船员 派驻国外 高山 某些离岛都有可能有这个需要
但很多人真的没有见识
自己待办公室就以为每个人都是待办公室的
尤其是这里面一直提到要经过繁杂程序报中央机关核准才可以
又不是随便哪个行业 阿猫阿狗的都可以自己说适用就适用
所以真的拜托一下~
就算是理盲 也可以有限度一点好吗??
不要老是贻笑大方 让人觉得你见识少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7-03-24 00:19:00
9.2不需要见识,只需要可以嘴的标题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4 00:27:00
餐饮业呢??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7-03-24 01:41:00
被打脸打到这样的支持者!真的好可怜哦!
作者: garry5566 (欧洲贵公子)   2017-03-24 05:15:00
谁跟你航运业 明明一堆一般行业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7-03-24 09:14:00
拍!看起来真响啊
作者: violetking (梦想就在前方(♂))   2017-03-24 18:52:00
啪啪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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