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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者:康慕尼(国际社会主义前进)
受访者:吴崇华(复兴航空企业工会理事)
复兴航空于11/21晚间无预警宣布停飞,并在隔日召开临时董事会宣布公司解散。劳资双
方多次协商破局,林明升董事长未曾出面面对工会诉求。12月12日,工会于林明升董事长
家展开夜宿行动。我们认为此行动的展开,意味着工会在短时间内已经有能力组织员工,
参与到集体的抗争中,因此访问了工会理事吴崇华。相信复兴航空企业工会的经验,将能
鼓动劳工的团结意识。
康:倒闭事实如何发生?
吴:我几乎可以肯定在11月20号礼拜天以前,没有任何人听闻倒闭这件事情,我们有想到
公司接下来可能会停止营运一段时间,但没有人想到是真的会倒。必须说,空难绝对都是
因素之一,两次事件之后的确造成消费者的信心相当的跌落,从我们的载客率当中可以看
得非常的明显。然而最重要的是,如果这是唯一公司走向倒闭的原因,那我们就必须说林
明升在这件事情上完全没有付出啊,他完全没有经营公司的能力。
康:工会目前具体的诉求是什么?
吴:我们的具体诉求可以分成:
给予旧制人员一年两个基数外加五十万补偿费、新制人员一年一个基数外加五十万补偿费
。
我们要求要比照《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的规定,解雇应该前六十天预告,因此我们认为
11月22号的大量解雇的申请,必须要往后面推60天,也就是1月22号,才算是我们的最后
工作日、离职生效日。
再来还有一个诉求是,在没有协商结束之前,劳雇关系都必须要维持,也就是必须要给薪
到这个时候(1月22号),因为根据大解法,它只要求资方必须要延后解雇,但并没有强
制规定一定要给薪,也就是说,今天公司还是可以说,好,那我一月二十号解你雇,但是
我中间不付你薪水。那所以我们这一项诉求是为了补足这个(法律的)缺陷,然后同时加
发一个月的薪水,用这个来实质弥补大解法,因为我们要让公司明白一件事:国家制定的
大解法不是拿来破解的,是要拿它来遵守的,它不能够说我就是违反大解法,我就是宁愿
罚钱然后我也漠视这条法律的意义。
康: 资方的态度如何?政府的态度如何?
吴:资方在这整件事情当中完全没有诚意面对工会的诉求。虽然这是一间民营企业,可是
它违反了政府所塑造的法律,违反了政府对于劳工的保障法令。我们讲实话,今天它用这
些法律的漏洞,漠视这些雇主的恣意妄为。
康: 各地航站组织情况?
吴:在各机场我们是以地勤的联系网络来做组织,我们在全台每一座机场都会由地勤同事
们去做小组集结,不管是维修人员、空服员或者机师,他们也会透过我们既有的组织网络
来跟我们联系。所以我们透过地勤的联系网,来强化每一站之间的沟通。因为对空服员而
言,他们本身除了台北跟高雄这两大派遣基地之外,他们其实是散布各地的。
康:组织过程中,是否有传言说加入工会反而会损失更多补偿?
吴:这是恫吓!是公司的威胁!是公司的欺骗!
公司恶意误导员工,让员工以为如果加入工会就完全没办法领到劳基法的保障金额。在这
种情况下,劳工当然会以为他必须要选边站。但事实不然,因为国家规定公司该给的,也
就是公司现在拿出来的条件,这些不管他有没有加入工会,他都获得得到。
再来,公司让这些员工以为,如果这些劳工们不先去领公司现在要给的这些钱,以后就会
领不到,但这也是错的,因为国家规定这些钱是一定先要给劳工的。
我们举例来说,法律规定公司最后结清出有多少的资产,总是必须要先支付资遣费、退休
金、欠薪,再支付欠缴税金之后,接下来才是银行和债权人去分配其余资产。
康: 地勤或空服员等不同职种,是否因为工作属性不同,而有不同诉求?
吴:透过工会的整合我们能发现彼此其实利益一致。包括我们提出的赔偿金,所有人都一
样,不分职等,所以这个一定是共识!如此才可以避免因为职种的不同,而让公司分化我
们,瓦解我们的力量。
因为过去公司让每个部门都独自运作,因此各个职种彼此之间是陌生的,各职种都会提出
自己的诉求。经过工会的整合之后发现,所有人的诉求其实方向一致,也就是该有的平均
薪资,该算进去的,就要算进去。这其实就能凝聚出非常重要的团结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