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叶光洲律师与尤美女立委今晚对谈同婚

楼主: microXD (XD)   2016-12-20 02:29:34
https://youtu.be/KV6EDMLTfSs
尤美女提出的版本1079条-1第二项说,法官未来在裁定是不是可以收养子女的时候,不可
以因性别等等因素,做歧视的待遇。她在节目上的解释明显是有问题的。
举例来说男同伴侣欲收养一位女婴试养的这两个月都照顾的很好,但法官因考虑到女婴之
后国小到国中皆段若出现月经等第二性征,给已经有女儿的异性夫妻收养较能解决身心问
题健康成长,请问法官有没有歧视!
照样造句若在美国立法,法官未来在裁定是不是可以收养子女的时候,不可以因种族等等
因素,做歧视的待遇。
举例来说黑人夫妻欲收养一位黄种人幼儿,虽然黑人夫妻是经营公司的富商试养期间也相
处融洽,但法官因考虑到黑人夫妻只有高中学历,另一对有意愿的白人夫妻夫妻分别是小
儿科医师与教师能陪伴小孩的时间也比较多,对小孩教养有较佳利益而让白人夫妻收养,
请问法官有没有歧视!
没有一个已开发民主国家是这样立法的,到底由谁来决定有没有歧视?由公投决定还是立
委决定?这不是立法权侵害司法权什么是是立法权侵害司法权!
尤美女说德国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定义写在宪法无法更动,但事实上德国修宪好几次了,若
社会有共识为何不修宪!
总理梅克尔在2015年7月的专访中提到:反对歧视同性恋者,但婚姻是“男女的事”,同
性结合与异性婚姻不一样,宪法定义的婚姻和家庭被放在制度框架下的保障地位,
当她被问到婚姻平权立场时,她表示个人非常赞成消除所有歧视行为。她也说,德国社会
已经没有歧视同志的问题了
梅克尔不尊重人权吗?从梅克尔坚定的难民政策,这是不是矛盾呢?
立专法并非歧视,因为国家为保障特定族群的权益,以特别法行之,规范适其情况的权利
与义务,本为立法的常态,原理与原则。例如,国家为保障侨生回国的就学资格与升学意
愿,乃订有“ 侨生回国就学及辅导办法”;为认定原住民身份及保障原住民权益,乃订
有“原住民身份法”。综此,难道订立上述法律的观点,皆是出自对侨生或原住民的歧视
心态吗?
以目前国外己经承认并实施同性婚姻的国家来看,多年来陆陆续续都有同二代(即同性婚
姻伴侣所收养的下一代)亲自站出来现身说法,谈到:“不是有爱就可以成家。”( Mil
lie Fontana, 2015年受邀澳洲“为儿童发声”(Voice 4 Kids),在国会大厦的演讲。
);“ 同性婚姻重新定义亲子关系,对小孩不公义。”(Katy Faust, 美国国际儿童权
利研究所机构。)都一而再的表明:男性父亲的角色在家庭中所扮演的安定力量,是女同
性恋伴侣家庭中所不可能给予二代的养分;支持同性婚姻并用爱接纳他们,与确保下一代
孩童身心灵的健全发展,两个理念彼此间并不矛盾与冲突。
关于同性收养论述:
特教系副教授:同性家庭养育对儿童没影响吗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81042680.A.B45.html
同运方样本不具代表性问题:
样本非随机抽样,个案通常是高社经阶级,个案通常是女同志家庭,调查时间不够长,同
性家庭子女不一定能如实呈现心声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81690608.A.918.html
异性婚姻可有血亲关系的婚生子女;女同婚姻必须借精子才有血亲子女,可是一精一卵却
有两个母亲,如果女同两人都借精子生育,子女间会产生血亲与非血亲的亲疏关系;除非
代理孕母立法否则男同很难借腹生子,必须领养,完全没有血亲。
在成人的世界,我们对歧视的言论会有分寸,但在儿童的世界歧视言语百无禁忌:
1. 他有两个爸爸,没有妈妈。
2. 他和他姊姊有两个妈妈,没有爸爸。
儿童的世界是百无禁忌的,养过小孩的爸妈都知道,儿童无意中会说出歧视的言语伤到同
学,大部分的歧视都没事,但若因身为少数的同婚家庭背景而被同学刺伤,那是很大的伤
作者: archerlai (飞向远方)   2016-12-20 02:39:00
立法权侵害司法权wwwww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20 06:35:00
每日成就(1/1)
作者: andi0524 (安格)   2016-12-20 06:35:00
那就快提出一个专法啊!一直说支持立专法,但现在连个屁都没有,你们是在支持啥?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20 06:36:00
异性夫妻收养小孩后离婚也可能把小孩当人球耶
作者: andi0524 (安格)   2016-12-20 06:38:00
德国是基督教国家,你拿台湾跟德国比?那不就代表承认台湾的基督教以宗教干政?
作者: Nausicaae (可以帮我买卫生棉吗)   2016-12-20 07:17:00
1079-1条2项真的有问题。
作者: joel1129 (腐腐)   2016-12-20 10:24:00
根本没问题好吗 这种似是而非的结论楼上别傻了性别平等工作法也有歧视的用语 怎么没听你反对?
作者: agn0000099 (羽山秋人)   2016-12-20 10:48:00
快提出你的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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