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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民意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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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壮/蔡英文必须拿出紧箍咒
2016-12-18 03:04联合报 王健壮
支持蔡英文的人在网络上列举了她的八十多项政绩,其中一项就是抽国民党银根,收归国
民党不当党产为国有。
但不当党产委员会抽国民党银根的行政处分,却被法院认为有违法疑虑;收归国民党党产
为国有的处分,也被法院叫停。可见不当党产委员会替蔡英文创造的所谓政绩,其实是有
违法嫌疑的污点政绩。
不当党产委员会之所以在行政诉讼三连败,是败在它虽然高举转型正义的大旗,但它所做
的事却经常违反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拥有公权力的行政机关,如果不以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规范行政作为,行政法院当然会对其打脸,三次不够,三十次都有可能。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是套在行政机关头上的紧箍咒,它的目的就是在保护公权力所行使的对
象,不会受到国家公权力恣意且不合理的侵害。但不当党产委员会这几个月的作为,却显
然完全不受这个紧箍咒的束缚。
以委员会处理中广案为例。国民党当初处理“三中”案,舆论曾多所讨论,法院也有多起
诉讼,但其后有关土地等资产纠纷均经法院三审判决定谳,不当党产委员会在事隔多年后
却针对已判决定谳的陈年往事进行调查、听证,甚至还很可能作出行政处分,这是典型的
滥用公权力,对人民进行恣意且不合理的侵害;难道不当党产委员会想扮演“第四审”的
司法角色?法治国家的行政机关,哪能如此不知节制权力?
事实上,由顾立雄当立委时所主导完成立法的不当党产条例,本来就欠缺正当法律程序的
完整性。举例说,这项法案在形式上虽符合法律保留原则,但不当党产委员会的权力,却
可以大到以行政权取代司法权,大到委员会所作出的行政处分,效力竟等同于法院所下达
的扣押令,却显然有违法官保留原则。不当党产委员会祇是行政院所属的三级机关,但它
手握行政权与准司法权,连行政院长、总统也没这么大的权力。
再以中广案为例。国民党当年出售三中,交易价格乃买卖双方所议定,是否贱卖或者有所
图利他人,与不当党产委员会的权责有何关系?不当党产委员会在追讨不当党产之余,难
道也要追查不当交易价格?如此扩张权力的结果,岂不是所有曾经跟国民党作过买卖的人
或企业,都要被不当党产委员会翻老案一一追查?天下岂不永无宁日?
但党产会在行政诉讼三连败后,是否会知所收敛?以顾立雄个性来看,显然不太可能。他
第一次抽国民党银根被法院打回票后,党产会立刻作出第二次行政处分,处分内容与第一
次完全相同,但党产会却辩称第一次祇是“观念通知”,而非行政处分。由此可见,他已
打定主意要跟法院打拉锯战,祇要法院作出不利于党产会的判决,他一定会以抗告与行政
处分两手策略回应,司法能奈他何?
促进转型正义是蔡英文承诺的重要施政,但半年已过,促转条例仍在立法院留中不发,唯
一跟转型正义有关的政策作为,就是追讨国民党不当党产;既是唯一,就该成为转型正义
的范例,但党产会至今的所有作为,却都是负面范例,即使顾立雄不知检讨,蔡英文岂能
不警惕,而任其继续像个失控的自走砲?
其实,蔡英文该做的事很简单,就是把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这个紧箍咒,套在顾立雄的头上
;仅此一件,功德无量。
(作者为世新大学客座教授)
4.附注︰
所有违宪的法律,都是合法的。
所以合法不代表正义。
就算死刑犯要枪决,也得三审定谳
但党产会一纸行政处分命令,就可以令一个党动弹不得
就算目标正确,手段难道值得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