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争议 绿技巧性纳入领土变更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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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修正究竟要不要纳入宪法赋予人民的“领土变更复决”之权利,今(15)日在
立法院内委员会有一番朝野攻防。部分橘、蓝立委担忧激化两岸情势,最后通过民进党团
修正动议,技巧性地将《宪法》规定人民复决权利入法,因此涵盖原本的修宪复决及领土
变更案复决,国、亲立委则保留反对意见,留待院会朝野协商。
《宪法增修条文》规定,修宪案及领土变更案经立院通过后,必须经由人民复决,同意票
超过选举人半数即通过。但人民复决程序,仅有修宪案被纳入适用公投法的范围内,领土
变更则无,换言之,领土变更案程序一直以来缺乏公民复决适用的法律规范。
5月内政委员会初审《公投法》修正草案,委员会一度同意绿委及时力版本,直接在全国
公投事项增列“领土变更案之复决”,不过该条文引发两岸情势紧张,也让《公投法》遭
冷冻。
今天内政委员会再度审查,国民党团总召廖国栋在媒体表明反对,亲民党立委陈怡洁也与
蓝委杨镇浯、陈超明提议,应考量两岸现况及国际情势,不应在此时增列领土变更条款。
民进党立委最后提出修正动议,改为明订适用宪法规定公民投票事项,即涵盖《宪法增修
条文》所规范的“修宪案”、“领土变更案”之复决程序,只是法律文字上没有出现,降
低争议,最后委员会决议通过此修正版本
蓝委黄昭顺讥讽民进党执政后发夹弯,不敢再主张领土变更,要求按照原本5月委员会通
过的版本,明文写出领土变更4字,国、亲立委都要求到院会保留反对意见,未来整个公
投法修法仍需要经过朝野协商。
虽然此次初审补足领土变更复决程序,但无论要通过修宪案或领土变更案,门槛仍然相当
高,经过立院3/4立委出席、3/4出席立委同意后,公民复决门槛是同意票超越前次总统选
举人数的一半,也就是9百多万同意票,远超过历任总统当选票数。
4.附注︰
除了立院要3/4出席 3/4同意很难外
900多万票其实并不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