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婚姻平权争议的理性对话

楼主: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12-14 17:02:40
基本我觉得反同的论调来来去去那就那些吧。
最经典的就是结婚后,两个都是男的,或两个都是女的。
那要叫谁爸爸或叫谁妈妈?
就两个都爸爸,或两个都妈妈啊!!
很难分吗?为什么婚姻制一定要分父母咧?
很多人都有复数以上的爸爸或妈妈好吗?
会很难区别吗?
再来就是如果同志能领养小孩,那领养的小孩会被其它人歧视。
这个更扯。
那是歧视的人本身有问题啊,你不去怪那些歧视者不会教小孩,
怪到小孩身上或小孩的父母身上?
这三小?
根本白痴到有剩。
台湾歧视有少过吗? 连外配生的小孩也会被歧视啊,
单亲家庭也会被歧视啊,连隔代教养家庭也会被歧视啊,
父母离婚小孩也会被歧视啊,连小孩子知道自己是被领养的,
即使是异性恋同庭,小孩还是有可能被其它人歧视啊。
这能当成被禁止同性平权婚姻跟领养小孩的借口吗?
我也是醉了。
那为免起蒸液,以后干脆修民法禁止领养,
禁止有子女的配偶离婚,禁止单亲家庭抚育小孩(丧偶即丧失亲权),
禁止隔代教养。
大家说好噗好??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12-14 17:13:00
有可能跟很可能 有程度上差别
作者: kawasaki123 (Kawasaki-sun)   2016-12-14 17:19:00
你是不是忽略社会上许多文书 表单的个资都是写“父母”字段名。法院文书也都这样编辑。现在强奸民法,没有整体讨论考量,对吗?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4 17:23:00
法院文书可以改啊 ,很久之前还要填籍贯咧捷运站名字还不是常在改,有什么东西被强奸了吗?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12-14 17:31:00
文书?不就表格重作而已,政府机关的表格也是常常改来改去的
作者: clarence732   2016-12-14 18:01:00
反正现在任何一点质疑都会被扣上歧视的帽子,谁还有兴趣对话?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4 18:08:00
我是觉得明明有歧视被指出就脑羞,更更令人没兴趣对话可是对话不是兴不兴趣,公共议题的对话我觉得几乎是义务了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6-12-14 18:18:00
有歧视的质疑还是歧视啊
作者: clarence732   2016-12-14 18:23:00
这样说好了,个人只是小小的怀疑1079-1不该列上去,否则以台湾恐龙法官怕事的个性,这一定会变帝王条款。然后就如同所料,脸书被同同灌爆,什么难听的字眼都看过了,从此也就不再跟认识人讨论了。在这议题上,两方都是意识形态,完全没有理性讨论的空间。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6-12-14 18:30:00
作者: clarence732   2016-12-14 18:38:00
105/11/2 尤版的1079-1“法院认可收养子女时,不得以收养者之性别 性倾向 性别认同 性别特质等为理由,而为歧视对待之”现在同同目标就是要过尤版,拿以前的版本不算数啦。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6-12-14 18:45:00
那是第二项第一项还是在
作者: clarence732   2016-12-14 18:46:00
也就是说,未来法官怕被扣上歧视的帽子,没有反对同志收养的心证空间,即使他是烟毒犯,有前科,没工作。这不是帝王条款是什么?只是这样怀疑,也被扣上歧视的帽子,还理性讨论勒?根本多写的 强力建议删掉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6-12-14 18:47:00
本来就是要以养子女利益考量,加这条就是不要把性倾向摆在利益前面
作者: clarence732   2016-12-14 18:55:00
那我们之间没有理性讨论的空间,依照读新闻经验,我就是信不过台湾法官顶的住歧视这顶大帽子。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6-12-14 18:56:00
如果他是烟毒犯,有前科,没工作,用养子女利益打枪就好我不懂你在说什么?这只是要避免明明有能力养小孩,却因为性倾向而被打枪而已
作者: clarence732   2016-12-14 18:59:00
就像死刑问题,不管滔天大罪,只要认罪就有教化的可能,哪个法官顶的住人权这顶更大的帽子呢?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6-12-14 19:00:00
民法跟刑法本质就不同了再来那条也不是保证一定可以领养啊你怎么会觉得是帝王条款拿性倾向当理由就会被扣歧视帽子啊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12-14 19:04:00
心证 认为男女组成家庭必定优于同性 也不无道理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2-14 19:28:00
台湾的收养,要生父母同意才行,也就是有很高的门槛。如果连孩子的生父母都同意出养,那旁人有什么好说的呢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6-12-14 19:34:00
如果有那种心证,收养不就跟买乐透一样?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2-14 19:37:00
而且坦白讲,同志没那么爱养别人的孩子。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6-12-14 20:26:00
想改变现状的同同无法说服对方改变,怪谁?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2-14 20:29:00
没差啦,时间会解决一切。
作者: dritcritx   2016-12-14 20:32:00
所以通过后异性恋会被改变什么吗??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6-12-14 23:32:00
什么帝王条款 = = 我真的觉得法盲才会说这种话如果一个同志家庭的条件明显比异性家庭差 当然就会被法官打枪啊尤美女只是增订条文叫法官审查子女利益时不应该以家庭的性倾向作为否决的依据
作者: southes   2016-12-15 00:32:00
不支持改民法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12-15 02:50:00
有一堆家庭要登记领养 同性家庭很容易被排除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5 06:34:00
就跟现在不能用性别来拒绝求职一样,用其他理由就可以啦事实上就是供过于求,甚至30%~50%的孤儿会被退货,反方不是宣称同志才千分之几,到底在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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