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ocholove (可爱小球球)》之铭言:
: 同婚法案的方式有两种
: 一、修民法
: 二、另立专法
: 废死的方面有两种
: 一、无条件废死
: 二、以终身监禁为配套下废死
: 以上两个议题都有不同的作法来达到目的..
: 如果是选第二种方式的话,其实社会大众大多数是能接受改变的..
: 但是社运人士就一定要执著在第一种,制造社会对立,改革原地踏步..
: 为何社运人士要这样呢? 都选第二种方式不是比较圆满吗?
: 因为议题一旦解决,就不会再是议题了,社运人士失去了舞台,
: 也就失去了版面,失去了将来当政客的机会...
: 所以就拿同婚议题来说吧,表面上拿大声公在主张支持的,
: 其所作所为才正是议题进展的阻碍...
对我来说
这两样大都是观念、文化问题
没什么对错可言
废死也好、同婚也罢
只要社会价值观到达半数以上认同
我觉得实施也无访
剩下就是法条细节的研讨
但我实在很讨厌部分社运人士
抱持着支持废死、支持同婚 等于观念进步
这种扣帽子的思维
跟护家盟有什么两样
我基本上支持同婚
毕竟这是个人自由
但不太支持同婚者想要同婚政策一步到位
甚至想动民法等部分
这已经不单是支持同婚者的个人自由问题
当初要是先立专法 保障同婚自由
可能现在老早就通过了
至于废死
这根本不是亚洲主流国家的思维
明显也违背目前台湾普遍社会价值观
如果思想真的开放
这些社运分子
是否同意台湾开设赌场跟设立性专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