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法案的方式有两种
一、修民法
二、另立专法
废死的方面有两种
一、无条件废死
二、以终身监禁为配套下废死
以上两个议题都有不同的作法来达到目的..
如果是选第二种方式的话,其实社会大众大多数是能接受改变的..
但是社运人士就一定要执著在第一种,制造社会对立,改革原地踏步..
为何社运人士要这样呢? 都选第二种方式不是比较圆满吗?
因为议题一旦解决,就不会再是议题了,社运人士失去了舞台,
也就失去了版面,失去了将来当政客的机会...
所以就拿同婚议题来说吧,表面上拿大声公在主张支持的,
其所作所为才正是议题进展的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