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识者说,应该加强劳检。全面性劳检。
这是似是而非的说法。
一个县一个劳工局,编制几十人。
要去劳检辖区数万间的工厂,
我们假设上午公务员出门去工厂,开始查核资料,
再带回去研究,最后推论出公司违法。
那么一个GROUP,一天可以处理两件,这是公务员卖命
整天跑外面的成果。
劳工局假设什么事都不要干,兵分十路,一天可以收到
20件的CASE。
了解这意思吗?跟当兵在除草一样,很大一片,
这个礼拜辛苦处理A区域的草,下个礼拜处理B区域,
再下个礼拜处理C区域的时候,A区域的草又长出来了,WTF?
劳检以目前政府的编制是不可能的。除非大家愿意扩编,
但是聘请公务人员的整体成本可是很高唷!
要请几个?一千,一万个?那大家干脆都不要工作,
一半在工厂,一半当劳工局员工好了,
可能吗?我是觉得满幼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