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train 2016-11-13 23:51:32一例一休就这样吧
修法后劳工实质工时 or 所得是有改善的
只是无法一步到位
原周休二日的劳工,觉得10,11多放很多假吗?
是的,真的就是多很多假。
该争取的要争取,不该拿的,也不用强求。
作者: Camderela 2016-11-13 23:57:00
过劳之岛放个假也要被说成多的阿?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1-14 00:01:00那特休比照公务员啊!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6-11-14 00:02:00干脆让企业预缴薪水给政府, 让政府统一发薪算了 XD大家都是公务员
楼主:
ftrain 2016-11-14 00:03:00特休部分要加强是真的。14天卡太多年了。这个要修掉。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4 00:07:00特休要改也要改,劳工要休时废老板无特别需要时要给劳工休,而特休每年休不完的特休要给付要换算薪资给劳工这样可以勉强接受砍七天换特休+七天(第一年就有特休14天)
作者: violadepp (一个人的日子) 2016-11-14 02:22:00
什么叫不该拿的?你是支持民进党当初挡国民党法案?
作者:
rant (拎杯老江湖)
2016-11-14 12:33:00承认党工再推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