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nyeah ( 汤元吗)》之铭言:
: 整件事情不就是萧被提报不适任
: 然后官方用三分证据配上七分调味把她整掉
: 这样说应该没人有意见吧
: 那现在因为那七分调味被确认有问题所以撤销结论
: 重新检讨那三分证据是否足够把萧撤职或者是无法撤职这样不对吗?
: 举个例来说
: 就像把一堆检察官把阿扁搞到让人都看不下去 但是不代表阿扁无罪阿.....
: 现在很多人检讨这一点 不代表这些人就认为阿扁就此无罪阿
: 公平的审判 公平的审议不就是萧该得到的吗?
: 如果最后撤销没有成功 那她不就更站的住脚
撤销行政处分
那也不是回到组个小组评议萧晓玲是否得以复职的状态
毕竟1.那个小组有法定决定复职职权吗
2.教师法已经修改, 市政府要照什么时候的教师法进行评议小组程序?
3.行政处分撤销后, 萧晓玲当然回复到在职状态,
评议小组顶多评议她以后是否适任教师,
有没有重新评议, 薪水都是要补,
不然在法律上怎样认定撤销处分后萧晓玲的教师身分
这是哪个猪头乱出主意或者教育局不想担责任乱搞的吧
郑文龙律师在彭文正节目里面讲的撤销处分当然就回复教师身分才是正确合理的解释
要评议萧晓玲是否适任也是补完她薪水回复教职以后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