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的又要申请出国,还说回国的隔天续飞美国。
在我看来这根本是脱了裤子放屁,
到时候只要拖词:"风寒微恙需在当地休养一天,第二天亦可当地直接赴美",
到时谁拿他有办法?
重点是马的集百余案件于一身,才正展开侦办,这时候出国恰当吗?
笔者认为马不宜出国的理由如下:
1.马身为总统熟知逃亡管道(同扁)。
2.马持有绿卡可滞美不归。
3.其直系血亲为美国公民,可依亲不归。
若发生上述任一项,这么多的案件就通通停摆,这样公平吗。
总统府应以"马多项案件在身,待所有案件厘清后再行申请"予以驳回。
这样才是一劳永逸的办法。这时检方拖也不是办也不是。
司改后再连失职检察官一并处理。
这下可踩到蛆蛆及五毛的痛处了,蛆蛆们要大崩溃了。
且看他们如何骂,如何婊,如何没水准,如何秀下限。
蛆蛆,五毛们的大爆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