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绿营冻结党产 专家:应先证明不法

楼主: coober   2016-09-29 18:36:21
台湾会这样经济不振
就是纵容这种狗屁专家在那边鬼扯
一点法律素养都没有
民主的社会 由代议士代表选民
法律都修订完毕了 狗屁专家才在那边秀下限
在那边自行解读条文 真的笑死人
要知道立法院就是定了法律
是要委员会不遵守法律 擅自让kmt当产合法吗?
拜托 这是渎职耶
任何有法律观念都知道要依法行政
不然订法律干嘛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9-29 18:38:00
全部冻结本来就有问题 关法条什事现在在讨论执行面 还没讨论到违宪问题勒
楼主: coober   2016-09-29 18:40:00
人家也是依法行政啊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09-29 18:40:00
未审先判欸,我已经开始期待资进党要怎么下台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9-29 18:42:00
原文就告诉你违反那些行政程序法了
楼主: coober   2016-09-29 18:43:00
那是这些路人自己讲的哪有什么违法 人家公务员也不过依法行政而已
作者: Leeheaven (爬虫窝捡便男)   2016-09-29 18:46:00
我好奇的是国民党整天喊不排除提告 干嘛不敢直接告?党产会违法XD 那你叫国民党快点去告啊
作者: biorgan (当赚钱已经是一种习惯时.)   2016-09-29 19:02:00
反正就是谁席次多就可以乱订法律不是吗?
作者: hancke (Everdream)   2016-09-29 19:03:00
楼上 对啊 lol 不然你想办法让KMT席次过半啊看你入土之前等不等的到那天啦
作者: kil1ua (--)   2016-09-29 19:14:00
法律订了 就只能依法行事 最后防线就只剩释宪除了释宪 其他玩法都玩不过党产条例不过立法院不释宪的话 后面会拖很久 四五年也不用意外
作者: zingy (zingy)   2016-09-29 19:22:00
土匪强盗窝国民党的党产都是正当取得。
作者: biorgan (当赚钱已经是一种习惯时.)   2016-09-29 19:30:00
所以哪天资进党投靠金主银行后,只要过半数法令,欠卡费或房贷者一个月不缴者直接用公告地价过户给银行并开始追讨剩余贷款,这样也可以?哈哈哈,难怪蔡总统民调调一半了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6-09-29 19:33:00
又在幻想自慰了 XDDDDDD哪天咧www
作者: Leeheaven (爬虫窝捡便男)   2016-09-29 19:34:00
与其在这幻想 不如叫国民党快去告啦
作者: cpkjacky (hamo)   2016-09-29 19:57:00
还专家咧,党产条例是特别法,该法无规定者才有普通法适用余地。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9-29 20:00:00
特别法不用遵守行政程序?
作者: cpkjacky (hamo)   2016-09-29 20:06:00
如果认为相关裁处有所不当或违法之处,尚有救济途迳,可提出行政诉讼。法院咱家开的,专家是在怕什么。
作者: markoo (上行下笑阿..)   2016-09-29 20:07:00
提出党产合法的证明不就行了 拿不出来怪谁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9-29 20:07:00
事后救济 跟要求政府依法行政两回事
作者: cpkjacky (hamo)   2016-09-29 20:15:00
若行政法及行政程序法应优先适用,特别条例中的回溯两字就行不通了,那还叫什么特别法咧。事后救济,和政府依党产条例强制执行处理党产,的确是两回事。行政诉讼得否作为迳为停止强制执行之理由,那是另当别论。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9-29 20:27:00
所以特别法里面说可以不用证明不法直接冻结吗 ?
作者: cpkjacky (hamo)   2016-09-29 20:35:00
法条中对于不当党产等名词都已有所解释,该如何处理亦有规定,拿出证明就能解冻。套句马总名言:若无不法,何必怕冻结?警察局一纸传真公文,就能冻结人头帐户,警察有必要先向诈骗集团证明人头帐户为不法吗?财产来源不明罪,对于举证责任的转换,亦有类似规定。建议专家要不要先就相关法律研究一番,也教教末学如何将之忽略。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9-29 21:02:00
警察局一只传真可冻结帐户 警察好大^^财产来源不明也是真对怀疑来源不明的财产 有把全部财产冻结?唬烂不打草稿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09-29 21:08:00
喔?所以现在是有罪推定论喔?要被告自己提出财产合法性喔?
作者: cpkjacky (hamo)   2016-09-29 21:16:00
你自己都说是“怀疑来源不明的财产”了,那还纠结什么?另外警察局是不大,但依法行政,公文过去银行,帐户当然冻结。至于是依什么法嘛我突然忘了,好像是什么防痔法。嘿嘿,你连这个都不知,还能大谈行政程序法,跟我这种法盲有何差别。
作者: Zphoenix (细雨双羊湖)   2016-09-29 21:18:00
当年阿扁直接羁押怎么没看KMTer出来吠过? 报应刚好
作者: cpkjacky (hamo)   2016-09-29 21:20:00
唉呀呀,突然出现好多法学大宗师,连无罪推定都来了,小的我不知法不罪,要先闪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9-29 21:21:00
已经有人说了 比例原则觉得别人有不明财产 就冻结该人的所有财产 还要人活?这也表示 你根本连初步调查都没做
作者: cpkjacky (hamo)   2016-09-29 21:32:00
虽说小的只是上来胡扯一番,烙跑前小小建议,三k大师无需另生枝节,您可修法将不当党产之认定改为须经初步调查,但在修法前若行初步调查反而是违法地,万万不可。马总常言:依法行政,就酱。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9-29 21:38:00
简而言之 这群立委就是立一个可以随意冻结别人财产的法 但他什么事都不用做
作者: dritcritx   2016-09-29 22:21:00
3K是在鬼扯什么啦 党产会都列出国民党今年度支出远大于收入 所以认定剩余的部份是不当
作者: johnsnow   2016-09-29 22:51:00
无罪推定不是适用在刑法上吗 用在行政法我也是醉了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6-09-29 22:51:00
比例原则的什么原则 光讲比例原则无意义手段不符目的?最小侵害?衡量性?目的正当姓?
作者: yulin0313 (evergreen)   2016-09-30 01:01:00
死鱼观点
作者: sillygoose (sillygoose)   2016-09-30 02:21:00
执政党搞个委员会,然后这个委员会不需要经过法院,不需要提出证据,就可以直接冻结人家财产,我们成了北韩吗?还自称法治国家..
作者: houseguy   2016-09-30 06:39:00
没直接没收就不错了
作者: Beramode (Xeno)   2016-09-30 10:56:00
这招要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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