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当恐吓与辱骂学生的教师得以复职

楼主: nakayamayyt (中山)   2016-09-24 15:58:06
自从释字702号出炉
教师法因此修改之后
萧晓玲本来就可以再任教师
是她不要, 坚持要市政府撤销解聘处分
所以这个问题大概是没看过教师法第14条才会有的疑问
不过这种难搞的老师, 即使申请教职,
不知道哪间学校头脑坏掉会聘她
作者: perceval (摸鱼中)   2016-09-24 16:16:00
可以再任教师,但是学校不开缺还是一样
作者: AnimalKing (哈囉)   2016-09-24 16:17:00
台湾民政府立福尔魔杀大学吧?
楼主: nakayamayyt (中山)   2016-09-24 16:24:00
有没有缺是一回事 针对原来问题 这种"恐吓与辱骂学生的教师"就是得以复职 也不是萧晓玲一个人适用而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