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林全要求厘清金管会、财政部在兆丰银案责

楼主: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6-09-20 11:50:58
: 1.新闻网址: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828474
: 林全要求厘清金管会、财政部在兆丰银案责任
: 督导小组会议并且认为,兆丰案遭美方重罚,相关部会不能以兆丰银未依相关规定通
: 报就可免于督管责任,因此要求财政部、金管会至迟于3星期内应提出强化督管和监
: 理改进方法,以杜绝类似事件再度发生,并向国人清楚交代。
金管会做为监理机关,到底该负多大责任?
先来看一个非金融案例
反托拉斯诉讼:液晶面板厂联合垄断LCD面板价格
http://cdnet.stpi.narl.org.tw/techroom/pclass/2009/pclass_09_A099.htm
美国司法部自2006年底开始大模调查亚洲八家LCD面板业者,涉嫌联合操纵价格、违反
美国“反托拉斯法”,截至目前(2010.07.07)已有7家面板业者认罪,罚了8亿9000万
美元,起诉17人。目前,还有友达尚未认罪。2010年6月10 日美国司法部起诉,已起
诉友达。友达表示已提列台币100亿元,准备上诉,强调相信美司法制度的正义性与
公平性。美国司法部说,被告每人最高可处10年徒刑及100万美元罚款;公司最高可罚
$l亿美元。
表一、反托拉斯诉讼被告LCD面板业者之罚款
美国法院判定
2009.12.09 奇美电子 2.2亿美元
2011.12.06 奇美电子 7800万美金(1999~2006期间罚款)
奇美电子 1.103亿美元(1999~2006期间罚款)
单单奇美电子在美国被罚的数额就已经远远超过此次兆丰被裁罚金额,
我国公平交易委员会于1992年成立,对于市场不公平交易有主动发现并裁罚的监理责任
公平会未能发现我国电子公司如此重大的联合垄断行为,导致被外国司法机关裁罚天价金额
裁罚后股价下跌众多投资人也损失惨重...
不知大家认为我国公平会首长与相关官员是否应该负政治责任?
纽约兆丰案基本上也是双重管辖权重叠,我国金管会透过兆丰总行具有间接管辖权
而美国金管会则有直接管辖权,我国金管会未发现其洗钱防制漏洞,却被美国金管会
发现而重罚,我管金管会首长及相关官员是否应该因此负有政治责任?
差别只在于兆丰是官股控制的银行,但拥有官股而操纵人事的是财政部,而非金管会,
金管会做为独立机关对于公股银行是否该负比纯民股银行更高的监理责任?
类似的状况还有之前食品安全的问题,
A地卫生局未能查获辖区食品厂制造黑心食品,被B地卫生局查获,
A地卫生首长与官员是否该负政治责任?
作者: fox999 (fox)   2016-09-20 12:30:00
原来公平会管得到美国市场 太伟大喇你可以去查查兆丰到底是本国公司还是外国公司呀金融规范对法人管理跟认定是用设立准则主义啊 兆丰是用本国法设立的公司 分行是同一个法人格 当然是我国法规范 竞争法有市场要素在 是属地主义 各国对联合行为定义都不同讲白了你只是把适用不同法律的案例混在一起比较罢了用你的语言来看 第一个根本没管辖竞合的问题 因为又不是本国市场 没人会认为美国市场是本国法域看为哪种法律行为啊监督本国银行的中央主管机关是金管会 法律明文的你不用符合当地法规可以在当地设分行? 我国银行法也有对外国银行作规范的分行没做好法遵 本行内控制度有问题 监督银行业务的金管会也没注意 所以金管会没责任?在美国违反anti-trust不会有我国法的适用 公平交易法也没规定适用外国市场 你如果找得到条文依据 就去举发r但就金管会的责任 银行法跟其组织法都有规定(摊金管会监督银行业务又不是依据你说的法律… 快笑死了XD整个内控制度又不仅是洗钱的问题是啊 但追金管会是因为行政监督的问题啊… 你连内文都没看啊?公司法跟公平交易法没有要求这种义务啊…就说你赶快去找条文依据嘛金融业各国都是高度管制的 法遵成本自然会比其他企业高组织法有 另外不遵守当地法遵 可以设分行吗??分行就是本国银行啊…即便是外国分行又不是另一家公司我国法律也要求内控跟法遵啊 又不是外国法律不遵守当地法遵 会让兆丰去设分行啊?http://udn.com/news/story/1/1910957你就不用再争辩了 他自己都认为兆丰没做好法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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