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被 Uber 噎到,整锅饭丢掉
内文:
类似 Uber 的创新商业模式会不断挑战现有法令,各国如何应对?怎样才能不扼杀创新,
创造公平的经营环境,合乎社会正义、保障人身财产?
网络叫车平台优步(Uber)引发的争议,持续在全球延烧,最近在台湾又掀波澜。
7 月中,上百辆出租车司机包围立法院,抗议 Uber 违法经营。8 月初,经济部投审会决
议要求台湾 Uber,也就是台湾宇博公司,限期撤资,引发各界论战。
但随后行政院和交通部改口,正在研拟“多元化出租车方案”,让 Uber 和出租车业有公
平的经营环境。
媒体报导,府院高层事后透露,并非支持 Uber,而是 Uber 代表一种新产业型态、一种
改革价值,拿 Uber 祭旗,会丢掉年轻人选票。
不过,8 月中在立法委员许毓仁召开的公听会中,出租车业代表认为,不能拿创新、共享
经济,当作违法、不缴税的挡箭牌。
尽管争议不断,但丝毫不减 Uber 和其他类似网络叫车平台对使用者、资本市场及相关企
业的吸引力。
至 6 月为止,Uber 在全球已累积 20 亿车次,最近也获得丰田汽车、沙特阿拉伯主权
基金数十亿美元的投资。8 月初 Uber 在台湾发起的“让 Uber 留在台湾”网络联署活动
,上线一周就吸引超过 7 万人支持。
庞大的需求与争议同时并存,很显然地,当前各国法规环境和平台业者,都必须做出调整
,一方面让法规跟上创新商业模式,提供新创企业充分发挥的发展环境。
另一方面,也保护使用者安全与权益,同时创造一个公平的经营竞争环境,让这些新科技
能真正为解决全球各大城市交通运输、甚至就业问题,做出贡献。
封杀、套用现行法 一样短视
过去半年来,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欧盟,以及一些政府,相继针对网络叫车平
台提出政策建议与制定新法规(见表),可提供台湾解决 Uber 争议做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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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的争议,是媒合乘客与自用车司机进行运输服务交易的网络叫车平台,究竟属于资
讯服务业,还是交通服务业?该不该套用现行出租车或租赁车严格的监管法规?
“网络叫车平台不是出租车,无法归类在既有的国内法律框架与行业界线之中,”OECD
在政策建议报告中认为,“因为新科技与新商业模式已让行业间的界线愈来愈模糊。”
但不可否认,部分平台业者,利用法规模糊地带,快速扩张,看在许多政府眼中,是挑战
公权力。对出租车业者与司机来说,更威胁到生计。
投审会要求台湾 Uber 撤资的主要理由,就是台湾宇博公司当初以资讯服务业名义,申请
在台湾设立公司,与后来实际经营业务内容不符。交通部也针对台湾 Uber 派遣非职业驾
驶持续载客经营、司机没有职业驾照等违规事实,持续开罚。
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韩国与日本政府,更是直接封杀了 Uber 具有争议
的业务(媒合乘客和自用车司机)。
不过,OECD 认为,封杀网络叫车平台,或是套用现行法规,“这些做法是短视的,没有
考虑到平台商业模式的特殊性。”
因为,第一,这么做没有面对网络叫车平台为城市交通提升效率、提供消费者更好服务,
也给希望弹性工作的民众创造更多机会的事实。
第二,这些政府没有建立弹性的法规架构,为迎接未来更多破坏式创新做准备,例如网络
叫车平台和自动驾驶技术的结合。
“法规的调适,不该只是被动对市场做出反应,更应该有前瞻性,预先为未来做准备,”
OECD 强调,政府的法规应该引导新创商业模式,朝向改善城市交通运输、提升安全和消
费者福利,以及永续的方向发展。
法规调适应有前瞻性
欧盟执委会在 6 月初公布的政策指引,也提醒各会员国政府,网络叫车等共享经济服务
,去年为欧洲创造了 280 亿欧元(约 9,800 亿台币)营收,“绝对禁止,应该当作最后
不得已的手段”。
欧盟执委会认为,共享经济商业模式,可以增加就业机会和个人收入、消费者可获得物美
价廉的新服务,也可以更有效率地使用有限资源,有利欧洲向循环经济转型。
“我们必须协助新创企业在欧洲蓬勃发展,否则它们就会离我们而去,”欧盟执委会副主
席卡泰宁(Jyrki Katainen)在公布政策指引的记者会上表示,“欧盟要鼓励一个兼顾新
商业模式发展、保护消费者、确保公平赋税和增加就业的法规环境。”
的确,已经推出新法规的国家,都企图避免让新创企业和传统行业之间变成零和游戏,而
是在乘客安全、司机权益与鼓励创新之间,在平台与出租车利益之间,取得平衡。
而且,在制定新法规容纳创新商业模式的同时,也松绑传统出租车行业的监管法规。美国
加州、菲律宾、新加坡与中国政府特别为网络叫车平台制定的新法规中,为了适应平台商
业模式的特殊性,都在原有行业之外,另外新增行业类别,有的称做“交通运输网络公司
”,有的取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也为司机量身订做资格较宽松的网络叫车服务职业
驾照,保障乘客安全。
“为了确保乘客的利益与安全,制定监管法规是必要的,”新加坡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黄
志明,在新加坡国会答询时表示。但他也强调,完全抹平游戏规则,让网络叫车平台适用
和出租车业相同的监管法规,是不妥当的,因为如此就必须允许网络叫车司机也可以像计
程车一样沿路揽客。“这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黄志明说,“完全抹平游戏规则,
我们就看不到创新了。”
出处:
http://tinyurl.com/gq865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