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能源局两场“电业法修正说明会”
针对台电工会质疑予以澄清说明
内文:
能源局于昨(26)日、今(27)日召开之两场次“电业法修正说明会”已顺利落幕,出席单位
包括台电公司、台电工会、各民营电业、NGO团体、政府机关(构)等与会代表皆于会中充
分交换意见,就本次研拟之电业法修正草案内容及方向提供诸多建言。另本次说明会首度
采行之网络直播线上观看人数约达300人次,更有多篇媒体即时就本次会议进行情形及讨
论议题进行追踪报导,增进各界对于电业法修法之了解,除有效达成本次说明会广纳各界
意见之目的,亦落实修法过程对外进行意见沟通之初衷。
本(27)日上午针对工商团体召开之电业法修正草案说明会,一早上百位台电工会成员二度
来到能源局前抗议,并于上午9时由丁作一理事长带领约10位同仁欲强硬进入会场。经能
源局说明会议场地有限,开会通知单已载明与会各单位出席代表以1名为限,惟考量修法
涉及台电员工权益,同意5人出席,然台电工会不同意,并以言语进行攻击,最终约10人
强行进入会场。
会议开始,工会丁理事长及同仁即以经济部欺骗台电,阻止会议进行,并就部长承诺办理
公听会、将与工会达成修法共识、拟抵制经济部等事项提出不满诉求,最终以离场表达严
重抗议。同时场外,抗议员工以静坐、呼口号的方式表达诉求,最终,于上午10时30分丁
理事长宣布抗议结束后,群众才陆续离开。
能源局针对工会之诉求表示,开会通知系由能源局统一寄出,故未逐一另行通知;电业法
修正已历经20年,历来电业法修正都会和工会讨论,强调工会是修法重要的伙伴,电业法
修法是为了让电力市场迈向自由化,并将电力市场权力归还给民众;召开上述两次会议,
就是希望与各界代表就电业自由化之目的、开放发电业与售电业之竞争、开放代输与厂网
分离之期程,以及优惠电价由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编列预算等修法内容,充分交换意见。
至于工会代表退席抗议,更扬言召开临时代表大会,启动“必要机制”反制能源局一事,
及对于台电工会放弃今(27)日参与公开说明会共同进行电业法修法之讨论,能源局表示遗
憾,但仍会持续与台电工会沟通。
有关台电工会诉求包括电业法修法将有利财团、厂网分离将于4到5年分裂瓦解台电等,能
源局强调,电业自由化并非台电民营化,更不会图利财团。本次电业自由化主要开放发电
市场竞争,希望引进新的投资者进入市场,包括分布式的再生能源发电业者,都可以透过
代输与直供方式售电予用户,因此,无论规模资金之大小,都可以参与电力建设,并非仅
有大财团才能进入市场。此外电业法修改虽然朝开放、松绑方向推动,但对于综合电业(
台电)厂网分离之切割,是以渐进式两阶段的时程办理,而且也给予适度的延展时间。全
球电业自由化之国家多设置一个超然独立的电业管制机关,且运作良好,相信在电业法修
法明确订定电业管制机关之权责及定位下,亦可如国际上电业管制机关扮演良好的监理机
制之角色。此次电业法修正规划之厂网分离仅要求台电公司将竞争性之发电部门与独占性
之输配电部门分离,并未涉及且未规划台电公司之发电部门民营化,既无民营化,也不会
有转卖的情形,只有在未来让台电发电公司与民营发电公司公平竞争,以增加效率。
另外就台电工会表示,电业自由化后只有高压用户享有低电价之误解,能源局亦再次澄清
,透过能源配比义务等方式将外部成本内部化,平衡各发电业之成本,可避免燃煤电厂挑
肥拣瘦之疑虑,绝对不会发生高压用户享有低电价,由一般用户负担高电价之情形;以执
行能源配比为例,在电业法修正后,为监理电力市场之运作,将设立一个具公权力的“电
业管制机关”,想要自由售电之发电业,其申请电业执照时,必须提出符合国家能源配比
之证明,因此不管是目前民营之IPP或台电公司均必须依此规定办理,透过审查许可的程
序来限制燃煤电厂之总量及要求其符合配比义务,以符合国家政策目标,并平衡各发电业
之成本。此外,一般用户之电价有电业管制机关之管制,尚不至发生由一般用户负担高电
价之情形。另外在目前“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规定下,用电大户均要进行温室气体减
量之目标,且在全球市场要求碳足迹之发展下,企业是不会只买会增加碳排放的燃煤发电
。
能源局对于电业法修法之基本态度是公开透明,朝向开放电力市场、提升效率与品质、提
供用户多元选择之方向努力,故透过说明会邀集外界一同为建立更好的电力市场进行讨论
,对于好的建议将会纳入修法考量,对于图利财团及小用户负担较高电价等误解,再次特
予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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