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不当党产条例 立法院会三读通过

楼主: ikoo   2016-07-25 22:58:16
感谢民进党
为转型正义尽了这么大的心力
如果没有蔡英文
如果没有民进党
台湾人不知道还要被蒙蔽多久
但说真的
是不是该趁这个全民共识的时候
赶快加码
或是有什么办法
让这些经手过不当党产的人
他们的党主席 他们的党工
好好的办一办
不能让他们逍遥在外
应该全部关起来
这才叫做真的大快人心阿
※ 引述《zuilon2000 (越过地平面_冲锋陷阵)》之铭言:
: 不当党产条例 立法院会三读通过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774386
: 自由时报 7/25 2016 台北讯
: 历经一整天的表决,立法院刚三读通过“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未
: 来国民党及其附随组织所有非党费、政治献金、政党补助金、竞选经费之捐赠、孳息以外
: 之财产,都推定为不当党产,自公告日起禁止处分,所有不当党产都需予返还,无法返还
: 者则追征其价额。
: 新法规定在行政院下设“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负责调查、追讨不当党产。委员由行政
: 院长派任,同一党籍者不得逾三分之一,委员会可向有关机关调阅所得、营业、纳税等资
: 料,并可要求法人、团体或个人提供帐册。
: 新法明定规定,政党财产除党费、政治献金、政党的补助金及相关孳息外,政党、附随组
: 织自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至今,取得或交付、移转、登记于受托管理人,并于条例公布
: 日还存在的现有财产,都推定为不当党产。
: 若经“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认定为不当取得之财产者, 应命该政党、附随组织或受托
: 管理人于一定期间内移转国有、地方自治团体或原所有权人所有;如该财产已移转他人而
: 无法返还时,应就政党、附随组织或其受托管理人之其他财产追征其价额。
: 新法还订定吹哨者奖励条款,只要提供政党、附随组织、受托人,隐匿或遗漏申报党产或
: 不当取得党产之资料,而因此讨回不当党产者,就能获得奖励。
:
作者: uku (反转 )   2016-07-25 23:06:00
洗脑太深,七月到了赶快拜一拜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6-07-25 23:08:00
清算党工 太残忍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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