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立院表决通过 行政院设不当党产处理委员

楼主: Scape (non)   2016-07-25 19:52:41
※ 引述《momocom (momocom)》之铭言:
: ※ 引述《Scape (non)》之铭言:
: : → Scape: 立法院自己立了一个法把调查权跟监察权给了行政院 07/25 16:29
: : → Scape: 这小辫子以后绝对被拿来告发违宪 07/25 16:30
: 首先要知道的是,这个党产法案是抄德国的,和德国的法律有87%相似
: 德国当年是用来追查东德共产党党产,现在已经追完了
: 然后德国的党产法律有被宪法法院宣布违宪吗?没有
: 甚至连特设一个“宪法法院”来审理违宪这个概念,都是抄德国的
: 美国违宪审查权属于最高法院,法国在行政权
: 台湾抄到连大法官会议的法庭座次摆饰,都和德国宪法法院一模一样,因为是
: 司法院派人特别去德国考察
: 只差大法官没系白领带(现在德国法官没带假发了,改系白领带)
: 然后大法官一票留德的,没留德的实务派也是德国粉
: 你觉得判决违宪的可能性有多少?能找出什么违宪理由?
: 中华民国是国民党最大附随组织吗
: 其次,声请释宪无法阻止法律生效
: 就算国民党声请,该查的党产还是照查
: 更多时候是,大法官自己会挑案,你的案子可能根本不入大法官法眼
: 因为违宪审查两阶段:形式违宪审查和实质违宪审查
: KMT声请,可能在形式违宪审查就打回票了
: 所以呢,国民党声请释宪和查党产并行不悖
: 但有很大可能是连实质审查都进不去就是了
你说的欧美国家宪法架构本就跟我国不同
在德国不违宪那是德国的事,怎么可能就能保证到了我国不违宪?
我国宪法是五权分立不是三权分立
党产条例所设的党产处理委员会具有准司法调查权
而不是像真调会那样的国会调查权
把党产处理委员会设于行政院底下很明显的就有违反我国宪法分立原则之虞
单就这一条有人还敢大声说绝对不违宪吗?
再去看党产条例对于附属组织的定义:
附随组织:指独立存在而由政党实质控制其人事、财务或业务经营之法
人、团体或机构;曾由政党实质控制其人事、财务或业务经营,且非以
相当对价转让而脱离政党实质控制之法人、团体或机构。
中华民国是国民党的最大附属组织这个笑话根本就是民进党自己提的条文搞出来的
民国34年至民国50、60年代,甚至戒严前,政府的人事就是由国民党实质控制
难道不是吗?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7-25 19:59:00
就是要把国民党抄家灭族
作者: a1223356 (京)   2016-07-25 20:08:00
违宪不违宪,不是你说了算。等法案出来,抄完、抄死、抄爆你们国民党后,你们可以慢慢时间等释宪。到时候大家会微笑的听你慢慢说。
作者: garry5566 (欧洲贵公子)   2016-07-25 20:14:00
监察院废了就没事了
作者: fox999 (fox)   2016-07-25 20:24:00
检察官也是准司法性质 人家在法务部底下呢QQ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6-07-25 21:10:00
既然你在这边又讲 那就再回一次:假若国民党质疑党产委员会不公 要循行政救济。你就变成找司法院去质疑司法院的不公正所以设在司法院下是不可能的。
作者: maxian30201   2016-07-25 22:06:00
管你国民党全家去死
作者: ayler88 (ele)   2016-07-25 23:54:00
你可以对那些被KMT侵犯家产的人说 不能用仇恨治国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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