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网址:http://udn.com/news/story/1/1825027
2.新闻来源︰ 联合
3.新闻内容︰
设于荷兰海牙的国际常设仲裁法院,昨天对南海岛礁争议作出“判断”(award)。外交
部表示,“判断”是外交部对于常设仲裁法院所作出结果的制式翻法。
外交部指出,依据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一旦发生争议,可以请求海牙常设仲裁法院(PCA
)进行强制仲裁。但是海洋法公约也规定,各国签署公约前,可以选择保留部分条款不适
用仲裁。以大陆而言,当初就要求排除“主权”、“历史所有权”、“海洋划界”等项目
。至于我方,因为不是联合国会员国,因此根本没有签署。
官员表示,次次菲律宾提出仲裁时,非常技巧地不去直接挑战陆方的主权与国界划定,而
是要求仲裁法院去判断南海诸岛“是岛还是礁”,以及大陆有无在九段线范围内对海洋资
源行使历史性权利的法律依据。依据规定,仲裁法庭应该由PCA的法官群中,选出五人来
组成,其中双方各挑一名,另三人由“联合国海洋法庭”(ITLOS)的庭长指定。
但是当初菲律宾提出强制仲裁时,由于中国大陆不承认仲裁的正当性,因此根本不愿挑选
法官,另外四人都由当时的庭长、日籍的柳井俊二挑选。柳井曾任驻美大使,也是日本首
相安倍发起“修改集团自卫权宪法解释委员会”的委员长,主张日本自卫队可以走出国门
。因此在大陆方面,许多人质疑他的公正性。
4.附注︰
台湾没有权力+中方没派人,所以才会到最后做出对菲有利的判决
这真的不意外啊...话说板上一些人也不用带风向了
这次连大多乡民都认为这判决不合理的,甚至是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