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 http://goo.gl/7F0XFV
第 52 条
民间机构于兴建或营运期间,如有施工进度严重落后、工程品质重大违失
、经营不善或其他重大情事发生,主办机关依投资契约应为下列处理,并
以书面通知民间机构:
一、要求定期改善。
二、届期不改善或改善无效者,中止其兴建、营运一部或全部。但经主办
机关同意融资机构、保证人自行或择定符合法令规定之其他机构,于
一定期限内暂时接管该公共建设继续办理兴建或营运者,不在此限。
三、因前款中止兴建或营运,或经融资机构、保证人或其指定之其他机构
暂时接管后,持续相当期间仍未改善者,终止投资契约。
主办机关依前项规定办理时,应通知融资机构、保证人及政府有关机关。
主办机关依第一项第三款规定终止投资契约并完成结算后,融资机构、保
证人得经主办机关同意,自行或择定符合法令规定之其他机构,与主办机
关签订投资契约,继续办理兴建或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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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的B,有人解释为Bank,因为BOT里面绝大的资金来自银行(团),
BOT等于是它们的财产,不过他们是相信远雄有专业能力去执行大巨蛋
,帮他们赚钱,才借钱给远雄的,而不是相信自己比远雄还厉害。
因此,融资机构是不可能接管的,真是到了最后一步,他们也应该宁愿
终止投资契约,赶快结算,能拿回多少算多少,而不是自己去兴建、营
运大巨蛋。
明白地说,他们只是金主,没有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