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台湾的法律是拿来刁难不是执行

楼主: koko147 (心情电梯)   2016-07-06 10:00:31
我是柯粉,以下文章含有个人不主观见解,特此声明
台湾的法律一直都有重大的问题
不只是法律,还有各项规定在订定时都有这样的倾向
“定的很严,严到不适现况与人情,
定好了就放著不管,想刁难与报复人的时候就拿出来用”
今天看到一则资方打手新闻
柯P市府频劳检 名嘴告诉你中小企业有多厌恶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752808
她举例,很多服务业,包括饭店和百货公司内的餐饮业者,都无法适用劳基法,因
为排不了8小时的工作时间;比方说,卖场里的餐厅从早上10点、11点开到晚上9点、
10点,如果分两班,老板无法负担成本,因为用餐有分热门时段和松散时段,但松
散的时段店也要开着,也要有人在准备。
干,这是什么狗屁惯老板想法
劳基法友说可以加班阿,给加班费就好了阿干
为什么老板宁可给加班费不多请人?
因为“雇主要因应雇用人员之薪资提拨部分比例之劳保与健保费用”
与加班费,特别是台湾常见的无薪班一比
惯老板当然不想请人
考虑到劳健保,惯老板们只给底薪,再用表面上有的加班费与奖金补薪水(还不见得全给)
底薪越低越好,这样提拨之劳保与健保费用就越低
当只给最低底薪的时候,雇用人手越少越好,这样提拨之劳保与健保费用就越低
服务水准降低?反正台湾人口太过密集,不缺敲一笔的机会。
问题是,健保费雇主负担是否真的合理?我不认为
劳保就是雇主应该为雇佣的行为应该负担的费用,劳保也能请领医药费
健保费雇主负担这一点就是不合理,原先用意是怕健保付不起
结果老板还是有规避手段,定得那么严的法规也没用!
由于法规窒碍难行,也许是偏理想化,也许是真的无法执行,也不排除惯老板因素
一线懂现况的查缉单位有着公务员心态,反正少做少错也是混薪水
这么多年也就混过去了
柯p 就是照妖镜,他不是天纵英才,只是照规则来走
就反映出这些规定到底可不可行,还是惯老板因素?
结果媒体劳检,就照出了惯老板
媒体劳检 四大报找朱立伦“政治庇护”
http://magazine.chinatimes.com/thejournalist/20150602004928-300102
台北市执行媒体大劳检,结果报老板们回头一望,发现在新北市登记的联合报“还好
好的”,“呷好逗相报”地和新北市政府开会研商,新北也展现了善与媒体高层打交
道的政治手腕。
靠北,明明是惯老板,还可以顺便吹捧朱立伦,果然是共生!
现在台湾有许多要改革的地方
但是在法规面与执行面,我认为执行面的改革应该比法规面重要
蔡英文下的官员说,一例一休的规定比现行劳基法还要好
对拉,只看法条是真的比较好,好像有进步,但也只是好像而已。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如此大张旗鼓的宣传,依我判断,最后只会造成22k的锚定效应
现在台湾不缺很会想的蔡英文,缺的是照已有的规则埋头苦干,努力改善的柯文哲!
台湾不缺很会想的蔡英文,缺的是照已有的规则埋头苦干,努力改善的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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